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我国生态文明“四梁八柱”制度体系中的关键一环。省生态环境厅第一专员办党总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不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深化政治建设,在机关政治建设上作表率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践行“三个表率”,以高质量督察推动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宣传。执行党建工作和理论学习计划,每月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党总支委员围绕政治学习,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际定期开展学习交流研讨。环境监察专员参加列席地方党政会议,积极宣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四不两直”调研,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地生根。二是突出督察政治属性。发挥督察利剑作用,在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派驻监察中,将地方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作为督察“第一任务”。坚持党对督察工作的全面领导,例行督察进驻首日成立临时党支部,完成宁镇扬泰地区督察全覆盖,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表扬督察工作在全省“树了标杆”,取得了“上级肯定、百姓点赞、各方支持、解决问题”的显著成效。三是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建立“半年一研判”机制,定期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分析和风险排查。党组织书记常态化谈心谈话,实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筑牢“零盲区、零风险”防线。3名同志担任厅系统网评员,讲好美丽江苏故事,掌握舆情主动权。四是锻造督察铁军队伍。近年来,出台2项党建工作、3项派驻监察及13项内部管理规范文件,在全体同志共同努力下,2023、2024年连续两年获得省生态环境厅综合考核第一等次。创新“监察之星”机制,先后5人入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 5人获评“全省污染防治标兵个人”,1人获评“全省污染防治攻坚巾帼标兵”,1篇调研报告被评为省生态环境厅优秀调研报告。
二、深化强基创优,在“党建+业务”融合上探新路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建“E专红”党员突击队,推动党建赋能督察。一是创建“E专红”品牌矩阵。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创建党总支“E专红”党建品牌,各党支部分别培育“凝心护绿”等5个子品牌,形成“一支部一特色”品牌矩阵,自觉将督察工作融入品牌建设,获评厅系统优秀党建品牌创建案例,第一专员办被省生态环境厅评为“党建示范点”和“全省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先进集体”。二是发挥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总支和各党支部配备党务干部,用好党建文化阵地。推动中央督察问题整改,完成两轮省级例行督察,创新开展重点监察和“末位拔点”,持续促进宁镇扬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被生态环境部评为“2024年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第二党支部入选2024—2025年省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重点培育党支部。三是以例行督察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扎实开展两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推动宁镇扬泰4市完成整改任务336项,完成率84.2%,受理转办群众生态环境信访举报4251件,已办结4226件,办结率99.4%。督察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指导督促各地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多赢。四是以“末位拔点”机制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紧盯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薄弱环节,创新实施“末位拔点”督察,推动镇江市丹徒区、京口区,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区,泰州市姜堰区打好蓝天保卫战,实现空气质量由全市垫底到前列的转变。守护一江清水向东流,专项帮扶推动长江蟛蜞港国考断面总磷浓度实现历史性向好。指导丹徒区、江都区、姜堰区聚焦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实现“一园两路三行业”、造船喷涂、“1+5”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持续提高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
三、深化正风肃纪,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上强示范
党总支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班子、带队伍,总支委员落实“一岗双责”,实现抓作风、抓业务两手硬。一是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深化“以案为鉴”警示教育,节假日前做好廉洁过节提醒,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廉政格言我来讲”活动,领导干部带队开展廉政家访,签订《杜绝违规吃喝承诺书》《家庭助廉承诺书》,发放《家庭助廉提醒手册》,构筑八小时内外监督链。二是扎牢制度建设笼子。针对专员办驻地和人员分散的特点,5个党支部均由科室主任担任纪检委员,充分发挥环境监察、纪律检查“双能手”作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制定重点风险点隐患排查及防控措施,做到问题见底、责任到人。三是作风建设贯穿督察全过程。督察前将纪律作风纳入专题培训,督察进驻签订督察人员廉洁督察责任书,督察过程中对外公布监督方式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督察结束落实“一督察两报告(督察报告、廉政报告)”制度,全程建立实施督察发现问题线索底稿制度。四是加强党员干部培养。实施“双培工程”,2名“90后”干部、1名民主党派成员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6名年轻督察干部走上中层岗位,1名督察人员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评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工作者”,5名督察人员获评“全省污染防治标兵个人”。建立“环境监察之星”激励机制,实施环境监察项目负责人机制,培育一批青年业务骨干,3人入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人选库,并参加中央督察前期摸排和进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