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党组专题学习《江苏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条例》

来源:省财政厅机关党委 编辑: 陈凌峰 审核:孙洪拥 发布时间:

近日,省财政厅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专题学习《江苏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上,厅政策法规处就《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和重点内容等进行汇报,并就财政部门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做好财政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会议强调,《条例》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新形势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制度创新和重要保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全厅上下要加强学习宣传,压紧压实责任,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要积极发挥财政源头治理作用,坚持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依法履行财政职责,注重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产生,把突出源头预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高度重视信访、投诉、举报等事项办理,采取多元渠道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注重发挥调解独特作用,完善政府采购领域纠纷化解机制,着力做好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民事争议调解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政府采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