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推荐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推荐及复查确认工作的通知》(苏文明办〔2024〕6号)要求,省委省级机关工委采取多种方式全面了解、综合评估各申报单位创建工作成效,结果报经工委领导研究确定,现将有关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1.拟推荐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6家:江苏省省级机关实验幼儿园(省级机关幼儿教育中心)、中建安装集团公司(本部)、南京东郊国宾馆、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江苏省江宁监狱、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拟建议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0家:江苏省五台山体育中心、南京海关(机关)、江苏省专用通信局、江苏海事局(机关)、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江苏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新华日报社、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南京图书馆。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反映的,请与工委宣传部联系,联系电话:025—83392249。
中共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