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至30日,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举办厅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领学宣讲、授课辅导、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和深刻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铁路办主任吴永宏全程主持,全体厅级领导干部全程参加。
读书班邀请了省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对新修订的《条例》作辅导报告,专题辅导报告以《坚持以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新征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题,从《条例》的历史沿革、新修订《条例》的主要特点、重点条款三个方面,结合实际案例对《条例》进行深入解读,帮助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
读书班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厅级领导干部分别到所在支部和分管单位(部门)进行领学、解读和宣讲。重点采取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形式深入开展研讨交流,每名厅党组成员带头交流发言。大家认为,《条例》是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清晰划定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碰触的纪律底线,既是党员干部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也是党员干部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要潜心学习,加深认识,经常用党的纪律规矩“照镜子、正衣冠”,做到完整准确、全面掌握、防患未然,进一步提升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大家表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党员干部履职行为、提高机关党建质效的重要保障,充分认清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要求,努力在学习中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筑牢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思想防线,持续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在学纪知纪中强党性铸忠诚,在明纪守纪中树形象正风气,在护纪执纪中高效率有担当,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会议强调,要坚持目标引领,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融会贯通。紧扣目标要求学。要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将新旧《条例》进行对照学习,进一步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结合党章党规学。不仅要认真研读《条例》,还要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以及《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2021年版)》等,将党的文献串联起来学、结合起来悟,进一步提高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注重联系实际学。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着力解决个别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指出,要坚持实践引领,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长效。学习工作“两促进”。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确保完成今年交通运输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以实际工作成效来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融入日常学习。要抓好经常性的支部学习和个人自学,加强日常警示教育,用好典型案例剖析,经常性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常对照自查。要对照《条例》规定,经常自我审视、自我检查,坚持边学边悟、边学边改,强化自我修养、自我约束,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来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廉洁意识和作风水平。
会议要求,要坚持责任引领,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把党纪学习融入实际工作,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大力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树立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党纪学习教育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职责分工抓好分管条线的党纪学习教育,协同配合、同向发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明确各级纪检机构的工作责任。全厅各级纪检机构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党纪学习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厅党组有关《实施方案》的部署,严格规范开展工作,确保完成18项具体任务。全厅各级纪检干部要带头学懂弄通,带头执行《条例》规定,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