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省红十字会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有关会议、通知精神,研究部署省红十字会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机关党委书记李培森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省红十字会党员干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投身学习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指出,召开此次会议,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推动省红十字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风清气正的红十字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强调,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就是要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使党员干部增强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要原原本本学,做到学深学细。要联系实际学,做到学用结合。要以案明纪学,做到学以严纪。
会议要求,省红十字会各级党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谋划,有力推动,有序推进,有效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学习教育有序开展。要丰富学习形式,结合新时代的特点和党员干部的实际需求,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提高学习效果。要注重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宣传效果,同时要加强正面引导网上舆论,注意防止“低级红”“高级黑”。要强化督促检查,把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对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会议还对省级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第一阶段)有关精神进行传达学习。省红十字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在编人员参加会议,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罗文祥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