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

来源:省社科院机关党委 编辑: 李宁 审核:孙洪拥 发布时间:
2月22日上午,省社科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书记、院长夏锦文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派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高洪福、二级调研员杨领、全体中层干部、机关党委(纪委)委员等参加会议。

党委委员、副院长李扬、王月清、孙功谦先后围绕“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党的自我革命思想转化为推动科研创新的实际行动”“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推进我院党建与机关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等主题作了重点交流发言。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孙肖远、科研组织处处长陈朋分别围绕“深入学习领会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的内在逻辑”谈了学习体会。派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高洪福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辅导。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系统梳理了党的自我革命从提出概念到形成体系的发展历程,精辟阐述了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把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提升到新高度。这一重要思想科学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了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是我们党坚持“两个结合”推进理论创新的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篇章,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十四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上,省委书记信长星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勇于自我革命焕发出的强大活力,引领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走在前、做示范。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上来,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新时代新征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践要求。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摆在首位,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推动党的纪律体系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健全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团结统一的惩治手段。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进行了与时俱进的完善,是党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又一次具体实践。
会议强调,要根据党中央和省委要求不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规范建设,要紧跟党中央和省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研判把握新形势下反“四风”的规律与实施路径,不断完善社科院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规范体系,并抓好落实。教育引导省社科院党员干部树牢政治机关意识,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落实到省社科院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要持之以恒守好党的意识形态阵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学术研讨、对外交流、成果出版、网站管理和自媒体发布的政治关,确保意识形态安全。要发挥省社科院人才学科优势,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系化研究、学理性阐释,进一步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阵地,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引领力和凝聚力,积极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实际行动和更大作为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