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南京中院联学共研“枫桥经验”

来源:省法院机关党委 编辑: 刘顺甜 审核:孙洪拥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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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最高法院对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学习贯彻“四下基层”工作要求,11月30日下午,省法院、南京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来到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栖霞区仙林街道,围绕“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能动司法促推诉源治理”进行联学共研。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主持会议。

仙林街道位于南京仙林大学城核心区,有28万人口46条商业街区(含8个综合体),3326个经营户。该地商铺租赁曾纠纷频发。近年来,街道创新商业街区租赁纠纷化解“三定三查三责”工作法,协调平衡好开发商、商管公司和物业公司、商户等各方利益,就地化解涉访租赁纠纷,连续14年做到矛盾纠纷“不上行、不外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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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学人员参观了仙林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政治生活馆,听取仙林街道党工委书记、二级巡视员孙金娣介绍仙林街道“枫桥式工作法”。省法院副院长李玉生、章润,南京中院院长李后龙、副院长史俊,省法院执行局局长朱嵘,围绕“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作交流发言。

夏道虎指出,仙林街道“枫桥式工作法”,坚持党建引领,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打造出以“强党建、优服务、聚合力、解矛盾”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是发扬基层首创精神,立足基层实际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典型例证。他强调,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实践要求,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坚持能动司法,以诉源治理为抓手,推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做深做实前端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持续推进“无讼村居”建设和“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加强与基层政法单位、自治组织、调解组织对接,扎实做好法治宣讲、法治辅导等工作,努力促进矛盾纠纷不发生、少发生,发生后不出乡村社区就能解决。加强对基层调解工作的指导,通过案例指导、业务培训、旁听庭审等,促进提升基层调解能力。发挥人民法庭融入基层、贴近一线的优势,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要做深做实诉前调解,努力减少诉讼增量。推动做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深度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压实前端解纷责任,真正形成“社会解纷在前、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化解格局。要做深做实案结事了,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强化“如我在诉”意识,既解决案件的“法结”,又化解群众的“心结”。高度重视执源治理,进一步强化立审执衔接,把“前端”的财产保全和审判、调解工作做到位,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防止和减少由诉讼案件衍生为执行案件。用好新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引导广大法官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每一个案件。要做深做实职能延伸,让大量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未讼。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足审判中发现的苗头性、共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堵塞漏洞、完善监管。强化典型案例示范引领,指导制定完善村规民约,促进基层治理,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发挥司法大数据辅助决策作用,及时向党委报送专题报告和信息,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