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省委主题教育办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相关文件下发后,省检察院第一时间“第一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通知要求,结合检察职能研究贯彻意见,确定分两个学习专题组织中心组成员、党支部委员和青年学习小组三个层次集中学习,机关党委印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资料,把“在检察履职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大讨论重要内容,把政绩观教育推向纵深,在入脑入心入行上务实见效。6月9日,召开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在主题教育中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举行学习体会专题研讨交流,进一步将正确政绩观融入思想深处、贯彻到主题教育中、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爱君主持学习会。省委主题教育第三巡回指导组二级调研员张宝荣到会指导。省检察院中心组成员,厅级干部、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南京、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省检察官学院院长参加学习会。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朱建华领学中央和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文件,并作学习体会交流发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俞昕水,第一检察部主任柳慧敏、第三检察部主任万龙、案件管理部主任李建奇、省检察官学院院长周绪平,围绕学习专题分别作学习体会交流发言。大家深入交流对正确政绩观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的思想认识,紧密结合主题教育、检察实际研讨落实打算。深刻认识政绩观直接反映领导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是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思想基础。政绩观决定着领导干部的工作态度、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深刻认识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坚持党的宗旨的内在要求。深刻认识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提升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联系新时代检察使命任务,更好地理解把握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求,学思想、见行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本领,提振锐意进取、担当有为的精气神,在以检察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建新功。
李爱君副检察长就省检察院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在主题教育中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员、干部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这一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在思想上解决好发展“为了谁、依靠谁、发展成果由谁共享”的根本问题。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领会好、把握好新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要广泛组织开展推动和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深化“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大讨论,坚持认识与实践相结合、理论和实际相联系、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相统一,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深刻理解把握“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重大问题,持续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更新理念、锤炼党性,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把造福人民作为最大政绩,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交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优异答卷。二是优化检察履职,切实把正确政绩观体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上。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是习近平总书记着眼现代化建设全局对江苏提出的殷切希望。主题教育总要求中明确“重实践、建新功”,就是要把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着力点,在服务保障、促进发展、为民造福上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以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主题教育下一步工作中,要结合检察职责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重大任务,积极在服务科技自立自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农业现代化、强化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等方面拿出务实有效举措,积极展现检察履职新作为。要在检察为民上有新举措,全面梳理各条线各部门涉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研究提出检察为民办实事项目清单,办好守护食药安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特殊群众权益保护等为民实事,真正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办到群众的心坎上。三是做实法律监督主业,用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效办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也是正确政绩观在司法办案领域的具体体现。要始终践行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持续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民事支持起诉、公开听证等检察为民实事,切实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