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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省级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 |
| “提高执政能力、推进‘两个率先’、 构建和谐社会”专题学习调研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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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机关党委(总支):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提高执政能力、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专题学习调研活动的通知》(苏宣通[2005]4号文)要求,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组织部、宣传部将在省级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组织开展“提高执政能力、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专题学习调研活动,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学习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提高执政能力、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专题,促进省级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立足推进“两个率先”和建设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新江苏的实际,努力在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中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江苏走在全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前列。同时,以这次学习调研活动为载体,促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推进省级机关学习型干部队伍的建设。 二、时间安排与实施办法 1、学习调研活动从3月初开始至11月底前结束。 2、各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按照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有关要求,围绕今年中心组学习专题和学习要求,进行学习研讨,同时可采取高层次辅导讲座和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进行系统学习。在此基础上,结合所学内容和分管工作,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亲自撰写调研报告或研究文章。 3、在活动开展期间,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要及时推荐本单位的优秀成果。我们将按照省委组织部、宣传部要求,择优向有关报刊媒体推荐。活动结束后,将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对调研成果进行评选,优秀论文推荐参加全省的评选,并汇编成册。 4、本次学习调研活动将列为2005年度省级机关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检查评比的重要内容。 三、活动的组织 本次活动由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组织部、宣传部共同组织,工委宣传部具体落实。有关具体事宜和调研成果的报送,请与工委宣传部联系。电话:83392249。成果报送截止时间为2005年11月30日。
中共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组织部 中共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宣传部 2005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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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超级用户 日期:2005-3-9 上午 08:5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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