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建 明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宏伟目标,大力提升全省居民的法律素质,既是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又是实现江苏“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保障。全省各级机关、各个组织和全体居民对于法律法规的良好执行与自觉遵守,特别是公职人员知法、懂法并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是确保宪法和法律在江苏得以良好实施,从而为江苏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基础和前提。省级机关承担着全省各项建设事业的领导、指导、服务、管理和监督的重任,因而,省级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知法、守法,增强法治观念,养成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显得尤为重要。在学法守法、依法办事方面,他们理应成为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的楷模。
为了推进省级机关的普法工作,帮助省级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在“五五”普法开局之年,省级机关法制宣传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江苏省省级机关“五五”普法教材。《法律的原理与应用——案例读本》(以下简称《读本》)日前已由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并作为省级机关“五五”普法主干教材发至有关工作人员手上。
一部适合普法对象的好教材对于普及法律知识工作的开展及其成效至关重要。从“一五”普法到“四五”普法,江苏各级普法工作机构动足了脑筋,力图为普法对象提供一部内容丰富而简明,知识准确而实用,溶知识性、针对性、实用性、可读性于一体的法律读本。然而,“五五”普法不是“四五”普法的简单重复,其普法教材也不是以往教材的再版重印。为使省级机关的“五五”普法教材适应法治江苏建设的需要,《读本》作了成功的探索,正确处理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承继与创新的关系。人们可能认为,以前学过的法律知识不应该再纳入“五五”普法教材重复学。其实这是一处误解。“五五”普法是以往普法的继续和深化,其任务除了普及新的法律知识以外,更为重要的是巩固所学过的法律知识,强化法律意识,确立法治理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这是普法教育工作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因而在普法内容上不可能也不应该割断历史,片面追求新异。基于这一原因,《读本》在内容体系上依然包含了宪法与常用的部门法律知识。但同时,这部教材在内容和形式上也作了创新的努力。在内容上,除了增加近年来新出台法律法规的知识内容外,还根据实践的需要突出了已学过法律中新的知识点。例如,教材对宪法部分的内容就不再是国家政权形式和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简单重复介绍,而是突出了与近年来出现的宪法司法化等现象相关的宪法知识,重在宪政理念的教育。形式的创新是这部教材的最大特点。教材采用了案例读本的表现形式,通过现实案例的导入,在分析讲解案例的过程中阐述法律的原理。这一方式较之以往大多数普法教材更具有可读性,联系实践更紧密,从而能够产生更好的学习效果。
二是原理与应用的关系。法律的原理不等于法律的条款,而是对法律条款中所蕴含的立法理念、立法目的、适用原则、适用条件、适用结果等要素的具体阐释。普法教育不能不讲原理,普法的直接任务就是让大家知晓和理解这些法律原理。但让人们掌握法律原理并非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让人们学会把法律应用于自己的生活,用合法的形式行使自己的权利和自由,用法律提供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用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规范自己的行为,这就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理论的目的在于实践,因而普法教育必须把法律的原理与生动的实践结合起来,让法律走向生活,学以致用。普法教材《读本》诚如其书名一样,充分注意了法律原理与生活实践的紧密结合。每一方面的法律原理都用鲜活的案例导入,而这些案例又是生活实践中常见的或者是有过重大影响的实例。从案例中抽象出人们普遍关心的或者是最为核心的法律问题,通过分析回答这些问题,阐述了法律的基本原理。用这样一种生动的形式解读法律的原理,既能提高人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又能使人们更准确地把握法律的原理,并能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指导自己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