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国画院
江苏省国画院始建于1957年,系全国最早成立的三大画院之一,是从事中国画创作和研究的国家公益性副厅级事业单位。画院多年来始终坚持以繁荣创作为中心,推出了一批思想艺术性较高的优秀作品,涌现出一批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书画家,成为发展中国美术事业、建设江苏文化强省的重要力量。1999年以来,画院连续4次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
画院是全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在认真研究画院历史和现状,广泛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努力探索画院改革的突破口,从人事制度、分配制度以及激励创作制度等方面入手,对画家、行政人员进行分类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激励先进、注重公平,受到画院广大职工的欢迎,为构建和谐画院打下良好的基础。
1.改革画院画家进入体制。2006年,在省文化厅党组领导下,我院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从事山水、人物、花鸟画创作的专业画家5名,此举引起全国美术界广泛关注,扩大了画院的影响力。
2.改革画院画家收入分配制度。实行稿酬工资制。对画家根据创作实绩和工作业绩按劳付酬,从养人向扶持创作、扶持事业发展转变。在职画家每年必须向画院交一定数量的作品,承担完成国家、上级政府以及为公益事业服务的任务。画家完成以上任务的稿酬即为工资。同时每月暂扣工资总额的30%,通过年度院藏画家作品的稿酬,结合年度业绩的考核用以浮动。实行精品院藏制度。为了与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相配套,我们制定了激励画家创作的《江苏省国画院收藏画考评制度试行办法》,将国家拨给画院的经费逐步从“养人”转变为“养优秀作品”。适时对全院在职画家创作作品进行考评和收藏,鼓励画家将优秀作品留给画院,以促进画院的精品收藏和理论研究。
3.坚持以繁荣创作为中心,努力多出精品力作。画院在省文化厅领导下,坚持“三贴近”方针,努力为画家提供创作条件,在创作上主张艺术风格多样,倡导“现实主义”表现手法和“现实主义精神”,努力反映当代现实生活。画院领导集体把出作品、出人才摆在画院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精品意识,激励画家多出精品力作,成大名成大家。画院书画家们潜心创作,辛勤耕耘,成果丰硕、艺术活动非常活跃。画院有14名画家参加了由省文化厅组织的“万里写生·精品创作”活动,共设三个一等奖,均由本院画家获得。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的不断涌现,充分展示了江苏省国画院强劲的整体实力,以实际行动为成为在全国有影响的“三名”(名人、名院、名派)画院做出努力。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群众、回报社会。省委、省政府要求画院组织省内画家创作一批精品力作布置奥体中心重要场所,我院组织画家60余人,完成创作58幅作品,不计报酬,得到了领导和社会的好评。在江苏省慈善总会成立的大型捐赠电视晚会上,我院组织画家献上自己的爱心,还与省妇联、“南京零距离”合作,共创作书画作品80余件义卖,全部款项捐赠给民工子弟学校和贫困学生。在院庆五十周年活动中,与省慈善总会联合举办大型慈善笔会,邀请著名学者余秋雨在南京图书馆作学术讲座等。在“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的抗震救灾活动中,画院职工共捐款218150元,共捐赠书画作品111件,拍卖款1996000元,合计2214150元,充分体现了画院全体同志的良知和爱心,以实际行动实践了以人为本的高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