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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省级机关处级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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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省级机关厅局机关党委(总支)具体负责本单位处级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工作,在厅局党组(党委)领导下,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学习、健全制度和考勤等工作。 2、有学习计划和年度总结。各单位要根据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根据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处级党员干部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明确主要学习内容和具体实施办法。年度学习计划包括自学计划和集中学习计划。年终要形成书面总结向省委省级机关工委报告。 3、有学习时间和考勤的要求。处级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以自学为主、在职学习为主。机关党组织要安排相对固定时间组织集中学习,全年集中学习的时间应不少于15天。集中学习以专题研讨为主,实行签到考勤,每次学习参学率应达到80%以上,因公务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及时请假,并主动补课。 4、有学习记录和档案。各单位要建立完整的处级党员干部学习档案,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学习通知、学习内容、出勤情况、讨论交流记录和学习成果等,由机关党委(总支)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每年装订成册,建档立卷。 处级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切实做到向实践学习、向基层学习、向群众学习。要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作为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科学决策的重要环节,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针对全局工作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针对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善于把群众经验上升到政策和理性层面上思考,把调查研究的过程作为学习提高的过程,促进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改进作风,不断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学习培训的考核 处级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工作以各厅局为主,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对重大理论学习内容和通用知识与技能进行考核。各单位要从建设高素质、有创新能力的干部队伍的高度,从实现我省“两个率先”战略任务的要求出发,加强对处级党员干部学习的规范管理和考核评价,客观地评价学习绩效。 1、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既要考核掌握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情况,又要考核理论联系实际的情况,把考核重点放在学以致用上,重点考核处级党员干部能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本部门和本职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否自觉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性锻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2、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一是要将处级党员干部的学历学位教育、政治理论学习、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等内容纳入考核范围。二是要尝试对各类学习内容进行量化考核。三是要将理论学习考核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 3、做好考核结果的反馈。考核结束后,考核部门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干部本人,以提高处级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 4、建立健全学习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处级党员干部学习的奖励和约束办法。要将干部的学习考核情况与评先评优相结合。同时,要把理论学习考核的结果作为衡量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和干部提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1、省级机关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要重视处级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建设学习型省级机关,提高干部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积极争取党组(党委)领导的支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要求,加强管理,保证处级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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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超级用户 日期:2004-6-23 上午 08:5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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