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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收入分配改革是做加减法吗?
 
 

(资料图片)

    ●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不是在做一次简单的加减法,而是一次乘法,要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积极的收入分配新秩序。行政权力能否规范,是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倍乘指数”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该用什么“运算法则”?

    冒出这样的疑问,缘于最近采访中听到、看到的一些说法和现象。

    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是今年干部群众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从5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确定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方针,到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传递出“国家明年将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的信息;从7月拉开的全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到《反垄断法》的呼之欲出……这场改革眼下已经进入实战状态。

    各种“算法”应运而生。常听到的,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们互相打听:你们那儿工资涨了没有?老百姓关心着:那些月薪拿8000元的高速公路收费员,他们的薪水何时变得合理些?中低收入者何时能不愁看病、买得起房?

    一些人把这次收入分配制度采取的“补低扩中调高”策略,看成是在全民中做一次“削富济贫”的加法与减法——于个人而言,这样的理解或许算不上错。让人不安的,是某些地方某些行业,似乎也在做同样理解,并把这种思维带入他们正在起草、完善的分配制度中。

    中央强调“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尤其提得郑重。笔者认为,这次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既是为了获得结果的公平,更是追求起点与过程的公平。

    这个目标,远非简单的加法与减法可以完成。

    百姓为什么对一些垄断行业意见纷纷?不仅是悬殊大的高福利、高工资,更在于其高收入的提高和维持途径,是建立在向公众转嫁成本等方式上进行的。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的行业主动“减薪”却招致“作秀”质疑——如果不从反垄断的角度革除,有理由相信所谓的减薪,无非是一场“左口袋”与“右口袋”的算术游戏。

    为什么公众对工资水平处于中等偏下的公务员颇有微辞?因为不少权重部门还不时利用所掌握的公共资源,在住房、医疗卫生等方面获得一些“隐性福利”,对其他社会成员构成不公。

    中国人历来“不患寡而患不均”。在今天,“均”已非“平均主义”的“均”,而是“均衡”之“均”,是财富创造机会均享与机制均等的“均”。如果改革无法触及利益分配的不公制度,所谓的全民低补、补贴困难群体等措施,恐怕仍会是治标难治本。

    这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笔者看来更似一次乘法,它想建立的,是一个科学合理积极的收入分配新秩序。

    要想获得倍乘效应,当然需要多管齐下。不过,行政权力能否规范,是这道运算公式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倍乘指数”。

    这不仅因为行政权力作为“要素”直接介入经济领域的各项活动,参与分配过程,已经并还在干扰收入分配的秩序,而且,对于一些部门来说,权力要素要想彻底退出,无异于在自己身上动手术,没有足够的勇气、规范的制度,难!

    所以,当我们为各地正在推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全民低保、发放补贴的举措而欣慰时,更期待着反垄断的提速、“阳光工资”与“阳光行政”的推行,期待行政体制改革的跟进与领先。(吴焰)

 
作者: 来源:人民日报-华东新闻 责任编辑: 日期:2007-1-6 下午 12: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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