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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市级以上团委与县(市、区)团委挂钩联系制度的通知 |
| 团苏组字[2008]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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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市委,省级机关团工委,省直单位团委,省部属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团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团十六大部分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团十六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更好地推动全省共青团事业科学发展,经团省委书记室研究决定,在做好全省团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同时,建立市级以上团委与县(市、区)团委挂钩联系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团省委机关以学习实践活动中建立的联系点为基础进行适当调整,书记室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均需联系指导1个县(市、区)团委,并在所联系县(市、区)建立3个联系点。 2、各团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均需联系指导所辖区内的1个县(市、区)团委,并建立3个联系点。 3、省级机关团工委、省直单位团委、省部属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团委均需选择1-2个县(市、区)团委进行结对共建。 4、力争每个县(市、区)团委有一名团省(市)委机关干部、一家省级机关团工委(省直单位团委、省部属企业团委、科研院所团委)和一所省部属高校团委进行挂钩联系。 二、工作任务 1、了解情况。要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当地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基本情况,摸清开展工作的底数,掌握第一手资料,并撰写一篇调研报告。 2、介绍经验。要把掌握的基层团建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介绍给基层,加强对基层团建工作的分类指导,总结基层团组织吸引和凝聚青年的有效方式。 3、探索创新。要努力创新基层工作的有形载体,探索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组织动员机制,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发展后劲。联系指导工作期间,要与所在团委积极配合,努力培育若干个基层工作创新的典型。 4、锻炼本领。要深入基层、深入青年,把全部精力放在促进基层团建工作上,敢于面对矛盾,处理复杂问题,在实践中锤炼作风,经受磨练,增长才干,此项工作结束后要写一篇工作心得。 5、相互促进。要集中全团力量,积极创造条件,整合资源,努力做到省市机关、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的优质资源和优势力量向县(市、区)团委倾斜,在努力推动基层团组织和基层工作整体活跃的同时,总结、借鉴基层团的工作经验,促进本单位团的工作开展。 三、具体安排 1、团省委机关干部挂钩联系的县(市、区)团委由团省委组织部于9月8日前与各团市委协商确定。 2、各团市委挂钩联系的县(市、区)团委由各团市委确定后于9月8日前报团省委组织部备案。 3、省级机关团工委、省直单位团委、省部属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团委联系指导的县(市、区)团委,先由其填写上报《其他市级团委与县(市、区)团委结对共建意向表》,团省委组织部再根据各单位的挂钩联系意向进行调整确定。 4、挂钩联系工作的所有表格均报团省委组织部,联系人:陶莉、薛保刚,电话(传真):025-83393574,电子邮箱:3393575@163.com。(也可在团省委组织部QQ群中传送) 附件1:团市委挂钩联系县(市、区)团委情况汇总表 附件2:其他市级团委与县(市、区)团委结对共建意向表
共青团江苏省组织部 200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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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江苏省共青团电子政务网 责任编辑:戴文俊 日期:2008-9-19 下午 04: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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