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主办:中共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首  页 | 机关快讯 | 作风建设 | 厅局网站中心 | 纪检 | 宣传 | 统战 | 体协 | 工会之家
  公告栏 | 党建要闻 | 时代先锋 | 机关热点论坛 | 组织 | 研究 | 普法 | 培训 | 机关青年
  博  客 | 活动热线 | 文明创建 | 机关文化生活 |  党建标兵   |  学习型机关 | 妇女之窗
  首页>>时代先锋>>文明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正文
江苏省省级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江苏省省级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苏文明委[1998]3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文明委,省各部、委、办、厅、局、直属单位、人民团体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领导小组):

    创建文明单位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八十年代初兴起至今已走过了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十多年来,我省的文明单位建设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不断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需要,无论在创建的水平和创建的质量上都有了新的提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的欢迎。实践证明,文明单位创建是把两个文明建设任务落档交愕挠行揪丁N刮拿鞯ノ淮唇ń徊绞视⑸缁嶂饕迨谐【锰逯频男滦问坪托乱螅谏钊氲鞑檠芯亢凸惴赫髑笠饧幕∩希?992年颁行的《江苏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准,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省级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根据本《办法》的要求,把文明单位创建同创文明小区、文明行业、文明村镇、建文明城市很好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文明单位的创建水平,更好地发挥文明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促进全省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1998年9月11日

 

江苏省省级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文明单位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文明单位的质量,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在1992年颁发的《江苏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总结、吸收近几年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成功经验,结合新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建文明单位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把两个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是不断提高干部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的生动形式。

第三条 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效益显著,成绩突出,经群众评议、社会认可和有关主管部门严格考核评选的先进集体,是基层两个文明建设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

文明单位分省、市、县(市、区)三级。省级文明单位分江苏省文明单位和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两个层次。

第四条 创建文明单位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密结合全省广泛开展的创文明小区、文明行业、文明村镇、建文明城市工作(以下简称“三创一建”)进行,切实做到两个文明一起抓,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素质和基层单位的整体建设水平,为深化改革、发展经济、优化社会环境,实现把江苏建成经济繁荣、科教发达、生活富裕、法制健全、社会文明省份的目标作出贡献。

第五条 创建文明单位应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之中,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

全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由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文明委)负责。省文明委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文明办)对全省各级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担负指导、监督的职责。各地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文明单位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日常管理。

第二章 标 准

第六条 省级文明单位应符合下列标准:

1、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工作实绩显著。积极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组织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职责和义务,加强单位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生产性单位经济效益逐年提高,主要经济发展指标达到本地区同行业的先进水平。非生产性单位工作成绩突出,社会效益显著,在本地区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本新闻共4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4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日期:2006-7-6 下午 02:23:08
 
省委组织部开展“加强处室作风建
省公安厅从队列基本动作动作抓起
首届省级机关领导干部学习论坛在
从机制上疗治机关“中梗阻”
简报2007年第21期 
省级机关“百日千人万步与奥运同
建设学习型省级机关主题作品征集
省委省政府举办领导干部学习会
人民日报:生活正派 情趣健康
人民日报:秉公用权 廉洁从政
杨新力:深入解放思想 推动科学发展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与新的思想解放
绿色江苏建设实践引发的几点思考
职业教育:破解富民难题的优效途径
广覆盖呼唤社会化
江苏服务业投资发展现状的思考
在新的起点上创造发展新优势
在苏北农村推行土地入股的思考
公务员聘任制能不能打破“铁饭碗”?
“楼市或再度暴涨”让谁尴尬

工委简介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机关作风投诉 | 网站投稿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E-mail:gw@jsdj.gov.cn...
.2007年元月改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