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再次荣获水利部文明委命名表彰“全国水利文明单位”
近期,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对2004-2005年“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和前四届文明单位进行了评审、复审,经过复审,江苏省水利厅再次被水利部命名表彰为“全国水利文明单位”。
近两年来,江苏省水利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部文明委的积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和加快水利现代化建设目标,坚持培育高素质的水利职工队伍,深入开展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以及以“树立水利行业新形象,建设人民满意好行风”为主题的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在全省水利系统形成了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受水利部表彰的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还有:江苏省泰州引江河水利工程管理处、江苏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和张家港市水政监察大队。
(江苏省水利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