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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大涨引发离奇官司
 

今年股市大好,连带着引来不少和股票有关的离奇案件。今天下午,宣武法院将去执行一起案件,该案中,被执行人当年替邻居炒股赔钱后,4年来不愿按协议偿还邻居的本金,而现在被执行人则想赶快还钱,前提是邻居能把当年买的股票给他。

 

    宣武区的杨女士介绍说,在2003年时,邻居吴先生向她借钱炒股,由于是50年的老邻居,她同意将30万元拆迁款借出,但要求做公证,后来吴先生迟迟不做公证,说是签一份委托理财协议,于是她就签了。但签了协议仅3天,她就给吴先生打电话,要求把钱拿回来,不同意由吴去炒股,吴只还了3万多元。

 

    据悉,双方的《委托理财协议》约定,杨女士投资30万元委托吴先生炒股,吴先生保证该资金增值至311142元,若资金出现减值,吴先生负责赔偿,委托期限为421日至921日。但是,协议签订后,吴先生购买的股票连连跌停,股票价值只有8万元了。杨女士将吴先生告上法庭,去年6月,宣武法院判决吴先生给付杨女士余款26万余元及利息。

 

    但是,至今没有拿到执行款的杨女士反被吴先生告上了法庭,因为现在股票涨了。吴先生认为,既然法院已经判决自己还钱,那么,杨女士理应把股票给他,否则,她继续占有由自己操盘购买的股票,客观上构成了不当得利。而杨女士则说,吴先生不但不还钱,还和妻子离婚,把财产转移到妻子处。所以她已经把股票抵押,用以偿还借款。

 

    由于着急拿回连连上涨的股票,吴先生表示可以立即归还杨女士30万,而杨女士仍拒绝给股票。而吴先生的表态反而给法院提供了执行线索:既然现在能立即归还30万,为何迟迟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达1年之久呢?因此,法院执行法官要求吴先生立即还钱。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戴桂洪 日期:2007-6-3 下午 05: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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