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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工会经审工作再上新台阶 |
| ——在全省工会经审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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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雪芬 2006年11月24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这硕果累累的收获季节里,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时刻,我省工会经审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胜利召开了。这次会议是新时期省总召开规格高、规模大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要求,围绕省总十一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总结交流几年来江苏工会的经审工作,研究提出今后的经审工作任务,表彰省工会“十一大”以来江苏工会经审战线上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这次会议必将在全省工会经审战线掀起一个学先进、赶先进、比贡献的热潮,必将赢得各级工会的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必将进一步推动我省工会经审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使经审工作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工运事业服务,为改革开放服务,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下面,我代表省总第十一届经审会常委会简要总结省工会“十一大”以来全省工会的经审工作情况,同时对做好今后的经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几年来我省工会经审工作情况 省工会“十一大”以来,全省各级工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积极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经审工作。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在同级党组和领导班子的重视、支持下,依法履行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查监督职能,为工运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对经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达到新高度 中央和省委对工会工作非常重视,近年来多次就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关心工会工作,关心农民工维权问题。省总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确定了工作重点,明确要求全省工会经审组织围绕工会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省人大副主任、省总张艳主席率先垂范、关心重视经审工作,数十次就进一步加强经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亲自主持班子成员就制订省总《关于进一步力口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进行讨论。给经审办配齐配强人员,确保经审工作经费的使用,为经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条件。各市、县(市、区)总工会和系统工会、基层工会的领导,也分别通过全委会的报告、培训班、座谈会等途径,大力宣传、强调经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家一致认识到,加强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工作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重要内容。 目前,大部分市、县(市、区)总工会都能将经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听汇报、提要求。南京和徐州市总工会领导不仅帮助完善制度、配强经审办人员、保证经费落实,而且定期听取经审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得到新发展 几年来,由于全省各级工会的重视,工会经审组织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市、县(市、区)总工会、省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始终坚持工会经审组织建设的“三同时”,基本都能按照要求配备同级副职级同志担任经审会主任,进入同级工会领导班子。全省基层工会的经审组织组建率达到了98%,一些地区已达100%。9个市配备了2名以上的专职经审干部,特别是徐州市总经过不懈努力,争取编办发文设立经审办,并配备4名专职经审干部。59个县(市、区)总工会设立了经审办,32个县(市、区)总工会配有专职经审干部。县级工会和独立管理经费的省产业工会都配有至少一名驻会委员负责经审日常工作。全省已形成省、市、县和基层四级工会经审组织网络,为充分发挥经审组织的审查监督作用夯实了组织基础。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1页 1 2 3 4 5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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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日期:2006-12-21 下午 05:2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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