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国 生
(2007年4月28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热烈庆祝 “五一”国际劳动节,隆重表彰荣获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省“十佳文明职工”称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此,我代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向荣获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向荣获省“十佳文明职工”称号的同志,向荣获“江苏省‘五一’劳动荣誉奖章”的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士表示诚挚的祝贺!向全省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全体劳动者致以节日的问候!
劳动人民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体力量,劳动模范是国家的栋梁和社会的楷模。近年来,在全面实践“三个代表”、全力实现“两个率先”伟大实践中,我省各个领域、各条战线都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成绩突出的模范人物。今天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就是我省千百万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优秀品质。全省各行各业要学习他们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学习他们艰苦奋斗、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重劳模、学习劳模、关心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使劳模精神不断发扬光大,成为激励广大群众开拓进取、建功立业的强大动力。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要珍惜自己的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创造新的业绩。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了“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奋斗目标,为江苏工人阶级发挥主力军作用开辟了新的发展空间,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全省广大职工和劳动群众要以先进模范为榜样,积极投身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实践,在又好又快地推进“两个率先”的进程中展现工人阶级的时代风采。一要弘扬劳模精神,争当艰苦创业的模范。准确把握江苏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发展先进制造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参与百万职工建功立业活动,始终站在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前列,为发展先进生产力、又好又快地推进“两个率先”作出新贡献。二要弘扬劳模精神,争当勇于创新的模范。主动适应新形势,不断学习新知识,刻苦钻研新技术,努力掌握新本领,做知识型、创新型的新时代建设者,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建设创新型省份再立新功。三要弘扬劳模精神,争当促进和谐的模范。大力发扬工人阶级识大体、顾大局的优良传统,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中的利益调整,坚决拥护党和政府推进改革的政策和措施,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中坚。
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对职工群众的创业精神要大力鼓励,对职工群众的创新热情要大力保护,对职工群众的创优事迹要大力表彰,努力营造鼓励职工干事业、支持职工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让蕴藏在职工中的创造潜力得到有效开发,让广大职工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工会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帮助工会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他们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的环境。
工会组织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全省各级工会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两会期间对工青妇组织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履行好科学维权的职能,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为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职工群众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引导职工群众焕发劳动热情,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要充分发挥工会引导职工群众的作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职工群众,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进一步牢固共同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要充分发挥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作用,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就业、看病、上学、住房等实际问题,做好为困难职工送温暖等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多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使工会真正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要充分发挥工会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加大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力度,抓好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维权工作,特别要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发挥应有的作用。
同志们,我们这个时代,是需要劳模的时代,也是劳模辈出的时代。宏伟目标令人鼓舞,崭新事业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省广大职工以劳模为榜样,积极投身“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伟大实践,为又好又快地推进“两个率先”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