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省委组织部、省妇联在这里联合召开全省党建带妇建工作现场会,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特别是学习今年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对妇女儿童工作和妇联组织的重要批示及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和全国妇联关于基层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通过参观盐城的现场,交流各地经验,总结研究工作,加快推进党建带妇建工作,巩固和完善妇联基层组织,扩大和提高妇女组织化程度,发挥组织优势,激发工作活力,团结带领全省妇女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努力奋斗。
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国生对党建带妇建工作一直十分重视,今天又在百忙中抽出时间亲临我们的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国妇联组织部副部长李晓云同志专程参加、指导我们的会议。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妇联对长期以来重视支持我省妇女工作的全国妇联和省委及各级党委政府、组织部门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对盐城市各级领导为此次现场会所作的精心准备和周密安排表示诚挚的谢意!
下面,我主要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全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在全国妇联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全省妇联认真贯彻省委召开的妇女工作会议和省委4号文件精神,坚持党建带妇建,努力探索实践基层组织建设的新形式、新路径,在优化宏观环境、健全组织网络、提高干部素质、创新工作载体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省妇联被全国妇联授予基层组织建设创新一等奖。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国妇联精心指导,形成了有利于妇联基层组织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党和国家领导人、全国妇联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加快妇女发展、推进妇女事业都寄予殷切希望,给予高度重视。今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对全国妇联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7份报告作了重要批示;两会期间,总书记在参加政协工、青、妇界委员联组讨论时,又就群团组织如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积极发挥作用发表了重要讲话。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李源潮,省委副书记、省长梁保华,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国生等领导也分别两次作出批示,强调要认真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推动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全国妇联坚持将加强组织建设作为妇联的基础性工作,先后制定了《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妇联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制度性文件,全方位规范组织建设;2005年又召开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新经验新做法,表彰先进典型,与时俱进部署基层组织建设工作;2004年以来,全国妇联黄晴宜、陈秀榕等多位领导多次来苏调研、指导工作,对我省创新思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行了全面科学的指导。
省及各级党委政府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加强对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的领导,注重发挥妇联组织在引领妇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省委继制定并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妇联和妇女工作领导的意见》之后, 2005年底又召开全省妇女工作会议,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快推进妇女事业发展的意见》(苏发[2006]4号)。《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机制,把妇联建设纳入党的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建设,积极构建以妇联基层组织为主体、以其他妇女组织为支撑的广覆盖、开放式、社会化妇女组织网络,为新时期妇联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营造了良好环境。全省13个市和部分县(市、区)、乡(镇)党委相继召开了妇女工作会议,出台了一系列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重要文件,全面落实省委《意见》要求,一些长期以来制约妇女发展和妇联工作的实际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如乡镇、街道妇联专职干部配备到位,有的市还明确乡镇妇联主席为副科级干部;90%的市延长了科级女干部退二线的年龄;大部分市增加了妇联工作经费,有的市规定按妇女人数划拨工作经费;70%的村妇代会主任享受村级副职的报酬待遇,全省党建带动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工作局面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