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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执委:
我受常委会委托,向执委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关于2006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级妇联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实创新,引领广大妇女在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积极组织动员城乡妇女全面参与新农村建设。落实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部署,深入调查研究,积极争取政策,全国妇联召开全国省区市妇联主席工作会议,与18个部委联合下发组织动员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明确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举措。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开展万名农村妇女、千名进城务工妇女专题调研,启动“科技牵手、项目牵手、资金扶持”工作;各地妇联因地制宜地推出“巾帼科技星火工程”、“增收致富进农家”等载体,建立和发展一批“巾帼示范村”、科技示范基地、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百企联百村”、“巾帼文明岗”与“巾帼示范村”结对等活动,动员女科技人员、女企业家等为农村妇女送技术、送项目、送资金、送服务;组织农村妇女参加“阳光工程”培训,实施“5123”培训计划,对50个妇女劳动力转移项目县进行培训指导;畅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维权服务一体化的绿色通道,帮助大批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发展为贫困妇女儿童排忧解难的公益事业,“春蕾计划”新资助女童32万人次,新建“母亲水窖”近3万眼,派发“母亲健康快车”增加到413辆,推动农村妇女摆脱困境、增收致富。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各地妇联深化“美德在农家”示范点建设,开展“新农村、新女性、新农家”等农村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引领农村妇女和家庭明辨荣辱、崇尚美德、和睦家庭、团结邻里;依托巾帼文明队、农村文化大院和文化中心户,创新家庭文化及妇女健身活动;组织农村妇女和家庭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积极参与村容村貌整治,推动文明和谐新农家建设。促进管理民主。推动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家庭暴力、卫生保健等重点难点问题,在一些城市建立流动妇女维权服务专线,加大维护农村妇女儿童权益的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妇女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踊跃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中女性的比例得到普遍提高,推动农村妇女增强参与基层民主实践的意识和能力。
(二)扎实推进妇女创业就业工作。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就业的重大部署,拓展途径、培育品牌,为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搭建新平台。多渠道开发妇女创业就业岗位。挖掘适合妇女需求的社区创业就业岗位,做大做强“妇”字号社区家政服务品牌和项目,在100多个城市同步开展“春风送岗位”行动;实施为下岗失业妇女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岗位安置“三个200万”项目以来,各级妇联共培训下岗失业妇女310多万人次,介绍岗位380多万个,帮助260多万妇女实现再就业。多领域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全国妇联和各地妇联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将创评活动扩大到旅游、国防科技工业、中央及地方企业、商业联合会等行业,并延伸到城乡社区;启动“争创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迎奥运”行动,引导女职工积极参与自主创新,促进行业及社区文明建设。多形式推进区域间妇女的合作发展。发挥区域妇女发展的比较优势,深化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合作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的工作,推动完善泛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区域间妇联工作交流合作机制;组织开展女企业家三峡库区行、东北虎林行等活动,东北老工业基地妇女创业循环金共扶持102个创业项目,促进区域妇女发展的互联互动。
(三)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履行维权职能,积极开展妇联系统“法制宣传年”的各项工作。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力度。启动实施妇联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广泛开展以“法制宣传与依法维权”为主题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各级妇联通过开展维权贡献奖评选表彰、组织妇女权益保障法宣讲团巡回演讲、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卫星远程讲座等形式,创新载体、扩大规模,153万群众直接参与全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形成较大的宣传教育声势,提高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社会知晓率。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全国妇联和各地妇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两纲”、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解决妇女儿童维权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妇女参政议政、加强女干部培养选拔等方面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在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与完善中得到体现;推动近20个省区市立法机关将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的修改纳入工作计划,其中5个省区市已完成修改工作;联合9部委研究制订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规范性条例,参与制定和实施湄公河反拐卖妇女儿童项目国家行动计划,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加大维权服务力度。加强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妇联领导接待群众来访、信访信息季度分析报告等制度,及时把握和预警妇女儿童中带有苗头性或倾向性的问题;着力推进妇女法律帮助机构、妇女维权及反家庭暴力公益服务热线等维权阵地建设,建立和发展妇联维权与法律帮助志愿者服务团,注重帮助妇女儿童解决权益保护中的实际问题,加强老龄妇女维权工作,推动解决一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件,提高维权工作的实效性。加大“平安家庭”创建力度。推动将“平安家庭”创建纳入中央和各地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17个省区市确定1500多个示范点,28个省区市落实专项资金;全国妇联和各地妇联深入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妇女携手创平安”活动,组织3000多万妇女接受防治艾滋病知识“面对面”宣传教育,启动“12·1”关注孤儿万户爱心家庭公益行动,为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做出贡献。
(四)大力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落实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精神,履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提高协调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能力,组织开展“两纲”中期评估,促进“两纲”目标的落实。切实争取政策支持。推动各地把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指标纳入各级“十一五”规划,协助政府召开本地区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争取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保障。切实推进“两纲”中期评估。制定实施“两纲”中期评估工作及督导方案,着力培训评估工作骨干,组建15个国家级工作组赴31个省区市开展评估督导,各地自上而下组织开展自我评估和督导,总结成功经验,抓住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建议,促进政府强化实施“两纲”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有力推动“两纲”的实施。切实配合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认真贯彻全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座谈会精神,全国妇联召开部分省区市妇联负责同志座谈会,并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意见;抓住地方领导班子换届的契机,从培养锻炼、推荐人才、营造环境、健全机制等方面入手,充实女性人才库,健全妇女人才信息网络,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促进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
(五)深入开展妇女宣传思想工作。落实中央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大部署,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和谐家庭建设为主线,坚持“三贴近”,唱响主旋律,教育、引导、宣传妇女的工作取得实效。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实践活动。切实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纳入妇女思想政治工作、文明家庭建设工作整体规划,广泛开展“文明新风进万家”系列道德实践活动,以论坛、演讲比赛、学唱荣辱歌、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发放宣传品等形式,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积极推进和谐家庭建设。各级妇联深入开展以“建和谐家庭·促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理论与实践研讨;大力推动体现和谐精神的文明家庭等各类特色家庭创建工作,与有关部委联合命名16个全国学习型家庭创建示范城市和300个示范社区,联合举办全国“和谐家庭”展示活动,各地妇联推荐1万多个家庭参加展演,促进城乡家庭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家庭助廉教育工作,举办家庭助廉读书、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家庭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积极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良好氛围。全国妇联和各级妇联上下联手,注重发挥主流媒体和妇联宣传阵地的作用,积极推进妇女报刊出版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宣传能力建设,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舆论引导水平;近年来,秀莲同志亲自深入30个省区市为党政领导干部宣讲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法,有力地推动决策层提高性别平等意识;在16个城市建立首批妇女思想动态舆情直报点,及时了解和把握妇女思想状况;大力宣传陈淑秀、马红梅、文花枝、林秀贞等重大妇女典型,开展第六届中国十大女杰、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母亲、第三届新世纪巾帼发明家奖、第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表彰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女性对妇女的示范引领作用。
(六)着力推进家庭教育工作。落实中发〔2004〕8号文件的重大部署,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丰富内容、创新载体,切实履行指导和推进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的职责。大力拓展“双合格”活动内涵。各地妇联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纳入“双合格”和小公民道德建设工作,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亲子携手同行、全国少年儿童喜迎奥运——放飞梦想等活动,加大在媒体及公共场所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力度,扩大“双合格”宣传的覆盖面。大力推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全国妇联联合有关部委建立工作机构,在12省市进行农村留守儿童状况专项调研;各地新建1000所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示范家长学校,增强留守儿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关爱女孩万里行”活动,实施家庭教育与性别平等项目,对6700多名贫困大龄女童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她们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大力推进理论及阵地建设。着手制定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和课题指南,建立100个全国家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推进家庭教育的理论建设和实践研究;积极探索创办各种类型的家长学校,建立一批社区家长学校、新市民家长学校、网上及手机短信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家庭教育讲师团到各地进行巡回报告;发挥实践育人的功能,加强儿童活动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建立中小学生寒暑假社区报到制度,“安康计划”新建300个社区儿童德育中心,促进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
(七)精心做好妇联统战联谊和国际交流合作工作。落实中央关于巩固爱国统一战线及港澳工作、对台工作和国家总体外交的重大部署,促进妇女的内外交流。成功举办第三届海峡两岸妇女发展交流研讨系列活动。这次活动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贾庆林同志会见出席活动的台港澳妇女人士并作重要讲话;来自海峡两岸和港澳的1300多名妇女,以“姐妹携手、共促发展”为主题,就两岸妇女发展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700多名台湾妇女还分赴北京、上海、陕西、福建、四川参加特色之旅,亲身感受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和两岸同胞的骨肉亲情,增进台湾妇女对祖国的了解和认同,为促进祖国统一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妇联统战联谊工作。全国妇联组织全国政协妇联界委员考察新农村建设并举办相关培训,配合民主党派换届积极推荐民主党派优秀女性人才,指导和支持民主党派妇委会开展工作;组织妇联干部赴港培训及港澳妇联执委、特邀代表赴青海考察等活动,做好港澳台来访团组接待工作,加深与港澳台妇女和妇女组织的交流联谊。深化妇女民间外交工作。配合国家总体外交,按照“大国是关键”的精神,重点参加在美国召开的国际妇女论坛、在日本举办的东亚性别平等部长级会议,加强与日本团体间的互访交流,促进与美、日各界妇女的交流沟通;按照“周边是首要”的精神,重点举办第三届中俄妇女文化周和首届中国—东盟妇女论坛,进一步促进与俄罗斯、东盟10国妇女组织间机制性的交流合作,吴邦国同志接见俄罗斯妇女代表团团长,温家宝同志亲临中国—东盟妇女图片展视察;按照“发展中国家是基础”的精神,重点派团出访老挝、朝鲜、毛里求斯、坦桑尼亚等国,巩固与发展中国家的传统友谊;按照“多边是重要舞台”的精神,重点参与由高级别、多部门组成的中国政府代表团赴联合国参加对中国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审议,积极参与国际妇女事务,全面宣传我国政府在提高妇女地位方面所取得的成果,提升我国妇女及妇女组织的国际声望;在新一轮国际援助周期中,新增15个国际合作项目,在一些国家创建妇女交流培训中心,搭建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新平台;召开全国妇联外事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制定规划,部署工作,促进妇联外事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八)全面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坚持“党建带动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加强妇联组织和干部的“双五”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做好党的妇女群众工作的本领。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将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一些省区市党委出台党建带妇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地妇联积极推广农村“妇联+协会”、村(居)妇代会直选等成功做法,推进社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高校妇委会建设,为基层工作增添活力;全国妇联召开了团体会员工作会议,认真总结成绩与经验,明确任务与要求,制定加强团体会员工作的意见,促进团体会员队伍的发展;落实妇联常执委工作制度、妇女代表联系制度,增强工作的有效覆盖。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妇联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利用党校、妇干校、高校等阵地开展骨干培训和全员轮训,全国妇联在中央党校、清华大学举办妇联系统领导干部研修班,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度;加大选派全国妇联干部参与帮扶、挂职锻炼和基层妇联干部到全国妇联挂职的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妇联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关心基层妇联干部的成长,推动落实基层妇女组织的编制、干部待遇等实际问题,对近千名基层妇联干部进行专题培训,着力培养能够带头致富和带领妇女致富的“双带”型基层妇女干部。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加大宏观指导、分类指导和服务基层的力度,突出重点、重心下移、抓好示范、整体推进,鼓励和支持基层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各级妇联加强调查研究,围绕参与新农村建设、农村妇女权益状况、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助廉教育工作等重点开展调研,为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受到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深入推进理论研究,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建立21个全国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初步形成党校系统、社科系统、高校系统及妇联系统“四位一体”的妇女研究与培训网络,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理论研究成果,中国妇女运动百年史的编撰工作取得新进展;加强统筹、整合资源,举各级妇联之力抓好重点工作,增强和扩大妇联组织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加强阵地实体建设。强化对妇女院校培训阵地、妇女报刊出版单位、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的管理和建设,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筹建工作得到扎实推进,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活跃在各条战线的妇联常委、执委和妇女代表,立足岗位、发挥优势,履行职责、建言献策,了解民意、有效维权,在妇女儿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港澳妇联执委和特邀代表,积极推动港澳妇女与内地妇女的交流与合作,热心公益,牵线搭桥,尽心尽力地支持港澳及内地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团体会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高校妇委会注重联系妇女、服务妇女,努力为女职工和所联系的妇女群体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取得了明显成效。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艰苦奋斗、努力拼搏,工作体现出以下主要特点:服务大局主动有为,统筹发展具有实效,依法维权举措有力,宣传引导形成声势,内外交流丰富活跃,自身建设扎实深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和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兆国同志、秀莲同志直接领导的结果,是慕华大姐、珮云大姐等老领导、老同志悉心指导的结果,是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妇联组织和干部及各位执委辛勤工作、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国妇联向各位执委、各级妇联干部和广大妇女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在新的形势下,妇女的思想观念亟待更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亟待提高;妇联组织的工作机制和方式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内容和项目需要进一步整合,工作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二、关于2007年的工作安排
2007年是全党全国人民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七大。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战略重点和遵循原则,是一个重要的纲领性文件。《决定》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发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为妇联组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党中央对妇女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为我们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党和政府注重社会事业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激发社会活力,赋予了我们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新的历史使命;各级妇联在实践中形成的宝贵经验,为我们继往开来、开拓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不断健全完善的妇联组织网络和专兼职相结合的妇女工作队伍,为我们组织动员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我们要切实增强引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贯穿于妇联工作全过程, 在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中有新作为、创新业绩。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和总体部署,明年妇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联系妇女、服务妇女、教育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任务,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中努力做到统筹发展促进和谐,依法维权推动和谐,凝聚人心共建和谐,夯实基础服务和谐,不断提高妇女素质,推进妇女全面发展,推动男女两性平等和谐,团结带领亿万妇女为深入实施“十一五”规划、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第一,深化统筹妇女发展工作,促进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首要任务。各级妇联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活动,强化统筹协调,组织动员妇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功立业。
要推进城乡妇女之间的统筹发展。在参与新农村建设中完善城乡统筹的妇女发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两牵手、一扶持”工作,努力满足妇女对提高科技致富能力、提供增收致富项目、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的迫切需求。要加强示范作用大、服务功能强、运行机制新的各级“巾帼示范村”、科技示范基地和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推广岗村联动、企村联动、团体会员与妇代会联动等结对共建模式,引领妇女参与现代农业建设,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中发挥主体作用。要推动“巾帼文明岗”创建进行业、进社区、进村镇,通过岗位实践、技术竞赛、观摩交流等形式,激励妇女强化自主创新意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投身自主创新实践,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创造一流业绩。
要推进区域之间妇女的协调发展。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把握重点、彰显优势、务求实效,进一步推动东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区域妇联组织进行实质性合作。要以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在发展、维权、培训、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加强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妇女和妇联组织的支持,加大面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等妇女儿童的项目、资金扶持力度,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纽带、妇联为桥梁、妇女得实惠的区域间妇女互利合作发展机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要推进不同妇女群体的共同发展。以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共同进步为目标,持续开展为下岗失业妇女、零就业家庭和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等服务的“春风送岗位”行动,提高社区巾帼家政服务品牌吸纳妇女就业的能力,加强扶持妇女创业小额信贷工作,发展帮助困难妇女儿童的公益事业,引导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要富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女知识分子、女公务员、女军人、女企业家、女大学生及新社会阶层女性等群体的服务工作,促进她们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人才资源的优势。要进一步加强妇女教育培训工作,与有关部门联合实施“农村妇女科学素质教育行动”,重点开展对农村妇女农业实用技术、女职工生产技术技能以及妇女创业带头人等的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不断激发她们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创造活力。
第二,强化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倡导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各级妇联要坚持依法维权、科学维权、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大力推进“维权行动计划”,协助党委政府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科学有效机制,努力帮助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要建立健全妇女利益协调机制。加大源头维权力度,在国家完善公共政策体系、健全决策机制的进程中,注重依靠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发挥好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女干部等的作用,认真履行代表妇女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责。要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配套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及时跟进农民权益保障法、社会保险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立法修法进程,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促进妇女在经济社会和婚姻家庭等领域平等地享有资源、实现发展。
要建立健全妇女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努力提高妇女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实施妇联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要探索妇女参与基层民主实践的新途径,引导和鼓励妇女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要拓宽妇女表达诉求的渠道,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妇女意愿,引导妇女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推动把妇女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要建立健全妇女群众矛盾调处机制。探索建立妇女舆情分析、反馈制度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加强信访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疏导情绪、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要以农村和农民工家庭为重点,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开展家庭平安需求调研,推进“流动妇女平安之家”等建设工作,推进“四防”、“四无”和“无毒家庭”示范点创建工作,扩大妇女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成果,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平安。
要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参与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设,发挥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及妇女儿童工作协调机构的作用,巩固“两纲”中期评估成果,进一步推动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目标。要抓住明年各地领导班子集中换届的契机,强化培养教育、推荐人才、宣传服务、协调沟通等举措,推动建立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女性人才队伍,进一步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要在推选新一届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中,抓住推荐候选人的重要环节,配合党委组织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各级党代会女代表、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的不断提高。要拓展法律服务范围,切实加强妇女法律帮助中心、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等阵地建设,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贡献。
第三,加强对妇女的宣传引导,促进和谐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的和谐文化,是实现社会和谐的精神动力。各级妇联要从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营造和谐氛围入手,加强先进性别文化建设,依托家庭和社区两大工作阵地,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等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妇女宣传思想工作凝聚人心、增进共识的作用,为迎接党的十七大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环境。
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工作。唱响科学发展、共创和谐的主旋律,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化妇女及家庭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系列道德实践活动,促进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要大力加强妇联新闻宣传工作,拓展新闻宣传视野,创新宣传工作手段,充分利用广播、影视、报刊、网络等传媒渠道,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妇女的地位和作用,宣传无私奉献、追求卓越的妇女先进典型,宣传妇女工作的新发展、新成就。开展以“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为主题的第三届全国亿万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充分展现广大妇女崇尚和谐文化、促进社会和谐的精神风貌。
要深入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妇女的理想信念、国情形势、时事政策和公民道德教育,切实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凝聚、感召妇女,帮助她们树立和谐社会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观念,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新女性。要注重加强对妇女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以城乡社区和家庭为主阵地,以社区妇联干部和家庭志愿者为骨干,拓展途径,创新载体,探索妇女心理咨询、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等有效工作机制,扩大妇女思想动态舆情直报点的组建率和覆盖面,开展家庭心理关爱行动,把人文关怀体现在服务妇女和家庭的各项工作中,引导妇女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构筑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
要深入开展和谐家庭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和谐创建活动,将和谐理念与精神寓于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廉洁家庭、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之中,大力促进廉政文化进家庭,因地制宜、有的放矢、突出特色,进一步推动以德治家、文明立家、平安保家、节约持家、和谐兴家。要把和谐家庭建设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政府制订保障家庭和谐发展的社会公共政策。要把和谐家庭建设与和谐社区建设结合起来,发挥立足家庭、面向社区开展工作的优势,大力发展社区家庭志愿服务队伍,着力开发家政、家教、居家养老等家庭志愿服务项目,努力构建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体现妇联工作特色的社区家庭志愿服务体系,以家庭和谐促进社区和谐,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
第四,突出家庭教育工作重点,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各级妇联要切实担负起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和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责任,为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发挥应有的作用。
要提高“双合格”活动的实效。以社区和儿童活动场所为主阵地,把“双合格”活动与未成年人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小公民道德建设、全国少年儿童迎奥运等活动结合起来,使“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理念深入千家万户。要组织实施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理论指导。要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家长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筹建全国家庭教育网校和指导中心,着力实施家庭教育与性别平等项目,推广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加强骨干培训,推进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建设,发挥各方面志愿者作用,努力满足家长和儿童的多样化需求,提高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水平。要以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兴起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热潮。
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生存发展状况的专项调研,推动出台相关政策,从学习、生活、身心健康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行动和特色活动,促进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留守和流动儿童家长学校等的建设,探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长效机制,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要加强儿童活动阵地的建设、指导和管理。坚持服务儿童、服务家长、服务社会的宗旨,用好国家对校外教育机构建设与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争取各级政府加大支持儿童活动中心等阵地建设的力度,使之更好地体现公益特征,实施素质教育,突出德育重点,发挥育人功能,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效衔接。
第五,拓宽妇联统战联谊和妇女民间外交工作领域,为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做贡献。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各级妇联要发挥统战联谊和妇女民间外交工作优势,团结凝聚力量,广泛争取海内外妇女的支持和参与,汇聚和谐社会、和谐世界建设的合力。
要拓展妇联统战联谊工作领域。落实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密切与政协女委员的联系,切实为她们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提高素质、增强参政议政能力提供服务。继续做好与民主党派妇委会联合培训干部、联合开展调研、联合推荐人才的工作,加强与工商联、民族宗教界妇女的联系与沟通,广泛团结各方面的妇女人才,增进各界妇女的团结和睦。
要拓展与港澳台妇女交流合作领域。不断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加强与港澳妇女和妇女组织的联系,配合筹办妇女界庆祝香港回归10周年、澳门回归8周年活动,深化妇联港澳执委、特邀代表考察活动及双向交流培训工作,为保持港澳的长期繁荣稳定做贡献。要巩固和扩展与台湾妇女社团和妇女人士的联系网络,继续加强联络与交流,细致做好对台湾有影响的妇女人士的工作,以专题研讨等方式加强入岛交流,深化争取台湾妇女民心工作,推进祖国统一大业。
要拓展妇联外事工作领域。加强与大国、周边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交流合作,开拓多边舞台,深入开展广交朋友、深交朋友的工作。要加强同美、日、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妇女机构与组织的友好交往,发展与亚、非、拉等国家妇女组织的友好关系,开展未建交国家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工作。要深化中外妇女务实交流,推动中外妇女领导人的高层政治对话,做好外国元首夫人、女部长等高级别代表团来华接待工作;抓住明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35周年、中韩建交15周年和在俄罗斯举办“中国年”等契机,举办好中日、中韩妇女经济和文化交流及第四届中俄妇女文化周等重要活动。要密切关注联合国改革进程,积极参与联合国及国际妇女事务和人权领域的对话,扩大国际合作项目渠道,进一步加强对国际妇女运动发展趋势的研究,发挥妇女民间外交工作的优势和特色,为国家总体外交服务。
第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提高妇联组织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做好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工作,必须依靠强有力的组织。各级妇联要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党建带动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提高“双五”能力,夯实组织基础,加强基层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妇女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
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切实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要大兴学习之风,落实“十一五”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妇联干部系统学习和掌握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学习和掌握和谐社会建设所需要的理论和现代科学知识,学习和掌握社会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努力使思想观念、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更加适应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增强团结动员妇女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要加强妇女理论研究,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中推进妇女理论体系建设,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围绕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重要理论与现实问题认真开展研究,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重心下移,牢固树立工作在基层、服务在基层、发展在基层的观念,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改进方式方法,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因地制宜、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有效地精简会议、文件、简报和评比表彰等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推动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大局,统一研究、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增强基层组织的活力,努力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带领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为和谐社会建设做贡献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坚持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服务覆盖的有机结合,认真研究在社会管理格局建设和乡镇机构改革中,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现状及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巩固现有组织网络,在城乡社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探索灵活多样的妇女组织设置形式。要加强同团体会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高校妇委会以及各类妇女社团的联系与指导,把有志于妇女事业的女性社团吸纳为妇联团体会员,不断增强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要强化社会协同功能。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发挥“联”字优势,健全参与社会协同的机制,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和政府处理事关妇女儿童的社会公共事务。要壮大参与社会协同的力量,树立社会工作理念,发挥各类妇女社团及巾帼志愿者人才集聚、信息灵通、机制灵活、联系面广的优势,努力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宏大的妇女社会工作者队伍。要创新参与社会协同的方式,善于运用社会化、群众化、项目化的工作方式,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与率,增强有效性,把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工作落到实处。
要推进阵地实体建设。进一步建设好妇联所属院校培训阵地、报刊出版单位、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儿童公益机构等阵地和实体,整合开发资源,争取多方支持,改善设施条件,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实力。
同志们,万众一心共建和谐社会的生动局面已经展现在我们面前,各级妇联组织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理论创新、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的步伐,努力开创妇联工作的新局面,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