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年初省级机关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主题,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转变作风、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重点,今年着力做好8件实事,推动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
1.深入开展工资协商行动。推动全省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资协商制度,重点指导非公企业完善工资分配与支付制度,依法执行劳动工时制度和劳动定额标准,促进企业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让职工工资和企业效益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今年力争新增1万家企业建立工资协商制度。
2.建立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推动建立地方财政支持工会帮扶工作的机制,健全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加强规范化建设,实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基本做到市县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组织网络的全覆盖。协助基层完善就业、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扶贫帮困五大救助机制,广泛开展金秋助学、送温暖等多种帮扶活动,让每个职工都能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3.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继续完成三年(2006-2008年)全省工会促进再就业工作目标,即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帮扶10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再就业,力争扶持1万名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就业,带动2.5万人就业。继续推行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小额借(贷)款“三位一体”的创业服务模式,扶持创业带头人,帮助更多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
4.实施“职工书屋”工程。在全省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作和居住相对集中的基层企事业单位、社区、工业园区、乡(镇)村和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建立“职工书屋”。从2008年起,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建设2500个“职工书屋”,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增强职工劳动本领和创新能力,特别是帮助农民工提高知识水平、劳动技能和文明素质,加快融入到城市产业工人队伍中来。
5.健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机制。督促各类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及其职业危害防范措施。大力推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措施,全面落实“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合同”,继续实施百万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经常性的监察督查,改善企业生产工作环境,维护职工生命健康安全。
6.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江苏省工会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建设。今年争取90%以上建会企业和所有乡镇、街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率先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室,健全完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和评估劳动关系状况,努力把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7.发挥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作用。实行省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律师每周半天参与信访值班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兼职仲裁员和特邀调解员作用,积极参与诉调对接工作,高效、及时解决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加强职工维权热线、工会信访接待工作,加快职工信访信息平台建设,为困难职工、受侵权的农民工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8.积极开展职工普法教育活动。在《江苏工人报》开设“维权课堂”和“律师信箱”栏目,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和送法到基层的职工普法教育活动,引导职工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引导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帮助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群体,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行使权利义务,维护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安定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