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省级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
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了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今后五年,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阶段,也是法治江苏建设的关键时期。在省级机关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进一步提高省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对于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加快“两个率先”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中共江苏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省级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目标要求,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着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着力提高省级机关依法治理的自觉性,为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中心,坚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制江苏建设进程,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
——坚持突出重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内容是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针对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经营管理。
——坚持务实高效。围绕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研究把握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律,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针对省级机关普法对象和工作特点,分别提出目标要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总体目标:通过广泛、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省级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省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开展宪法知识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涵,通过强化法治理念,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2、深入学习宣传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围绕“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深入专项整改、推进政务公开”等四个方面,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包括《公务员法》和《行政许可法》在内的行政法律法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学习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廉洁从政、防范职务犯罪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3、深入学习宣传公正司法相关的法律知识。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开展规范公权力运行和尊重保障公民权利为内容的专门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公正司法和执法为民的理念。通过学习宣传三大诉讼法和相关程序规则,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执法程序、办案流程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快形成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广大干警公正司法的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