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2006年是“五五”普法工作的启动年,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重要一年。今年省级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一五”时期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局,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建设,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省级机关各项工作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为顺利实施全省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努力推进“法治江苏”、“和谐江苏”建设。
一、认真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与建设和谐社会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尊法、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2、紧密结合“法治江苏”建设,深入学习宣传《建设法治江苏纲要》的目标、内容和要求,重点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严格依法执法,牢固树立依法履职、服务人民的理念,争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3、认真学习宣传近年来国家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尤其是学习宣传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坚决反对腐败、防范职务犯罪、爱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相关的法律知识。
二、做好“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规划启动宣传工作,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建设
4、善始善终做好“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扎扎实实搞好“五五”普法的规划和宣传启动。下半年召开省级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面总结省级机关“四五”普法的工作成绩和经验,表彰近几年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动员、部署“五五”普法工作。
5、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制订切合省级机关实际的“五五”普法规划。各单位、各部门也要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普法规划,尽快实施。
6、认真扎实完成“五五”普法实施前的舆论宣传、教材发行、骨干培训和经费保障等各项基础性准备工作。
三、突出重点,改进方法,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载体
7、完善各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制度化建设。通过继续完善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任前法律考试和任中法律测试考核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加强校外法制基地、法制副校长和家长法制学校建设,将法制教育融入到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认真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抓好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防范经营风险、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
8、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研究解决问题的新路子、新方法。加强普法信息工作,及时总结交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经验,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再上新台阶。
9、开展督查考核,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对学法任务的督查考核工作,完善评估考核机制,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队伍建设,扩大宣传阵地,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再上新台阶
10、加强对普法骨干的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法制宣传队伍的综合素质,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法制宣传队伍。
11、充分整合有效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普法讲师团的资源优势,积极培养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法制文艺在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培养法制文艺宣传队伍,繁荣法制文艺创作。注意利用社会资源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阵地,充分发挥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充分发挥各专业法主管部门、社会团体、法律中介组织的普法积极性,齐抓共管,推动法制宣传工作的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