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教材《法律的原理与应用》简评
李建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江苏省委、省政府确定了“十一五”期间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宏伟目标。全面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目标,需要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需要各项措施的有力保障。其中,同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全面提升全省居民的法律素质,既是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之下的重要任务之一,又是实现“十一五”宏伟目标的一个重要保障。依法保障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保障江苏又好又快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不仅需要系统科学的法律制度体系,更依赖于全省各级机关、各个组织和全体居民对于法律法规的良好执行与自觉遵守。公民特别是公职人员知法、懂法并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是确保宪法和法律在江苏得以良好实施,从而为江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全面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升全省居民的法律素质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省级机关承担着全省各项建设事业的领导、指导、服务、管理和监督的重任,因而,省级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知法、守法,增强法治观念,养成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显得尤为重要。在学法守法、依法办事方面,他们理应成为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的楷模。为了推进省级机关的普法工作,帮助省级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在“五五”普法开局之年,省级机关法制宣传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江苏省省级机关“五五”普法教材。日前,由邢春宁、刘旺洪同志主编的《法律的原理与应用——案例读本》已由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并作为省级机关“五五”普法主干教材已发至有关工作人员手上。
一部适合普法对象的好教材对于普及法律知识工作的开展及其成效至关重要。从“一五”普法到“四五”普法,江苏各级普法工作机构动足了脑筋,力图为普法对象提供一部内容丰富而简明,知识准确而实用,溶知识性、针对性、实用性、可读性于一体的法律读本。例如,“四五”普法教材既有干部读本,又有群众读本;群众读本又分为城市版和农村版,充分考虑了读者群体的特殊性。然而,“五五”普法不是“四五”普法的简单重复,其普法教材也不是以往教材的再版重印。为使省级机关的“五五”普法教材适应法治江苏建设的需要,体现教材的特色与水平,《法律的的原理与应用》一书作了成功的探索,正确处理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承继与创新的关系。人们可能认为,以前学过的法律知识不应该再纳入“五五”普法教材重复学。其实这是一处误解。“五五”普法是以往普法的继续和深化,其任务除了普及新的法律知识以外,更为重要的是巩固所学过的法律知识,强化法律意识,确立法治理念。增强人们的法律素质,帮助人们牢固确立依法办事的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这是普法教育工作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因而在普法内容上不可能也不应该割断历史,片面追求新异。基于这一原因,《法律的原理与应用》一书在内容体系上依然包含了宪法与常用的部门法律知识。但同时,这部教材在内容和形式上也作了创新的努力。在内容上,除了增加近年来新出台法律法规的知识内容外,还根据实践的需要突出了已学过法律中新的知识点。例如,教材对宪法部分的内容就不再是国家政权形式和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简单重复介绍,而是突出了与近年来出现的宪法司法化等现象相关的宪法知识,重在宪政理念的教育。形式的创新是这部教材的最大特点。教材采用了案例读本的表现形式,通过现实案例的导入,在分析讲解案例的过程中阐述法律的原理。这一方式较之以往大多数普法教材更具有可读性,联系实践更紧密,从而能够产生更好的学习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