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主办:中共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首  页 | 机关快讯 | 作风建设 | 厅局网站中心 | 纪检 | 宣传 | 统战 | 体协 | 工会之家
  公告栏 | 党建要闻 | 时代先锋 | 机关热点论坛 | 组织 | 研究 | 普法 | 培训 | 机关青年
  博  客 | 活动热线 | 文明创建 | 机关文化生活 |  党建标兵   |  学习型机关 | 妇女之窗
  首页>>组织>>工作快讯>>正文
中组部负责人就印发《党费收缴规定》答人民日报记者问
 
 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规定》)公开发表之际,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党费收缴规定》有关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1.问:请您介绍一下,为什么要制定和修订《党费收缴规定》?
  答:按照党章的规定,党员按期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党费工作,我们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专门的党费收缴管理方面的文件规定。这次经党中央批准印发的《党费收缴规定》,是对中央组织部1998年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组通字〔1998〕2号)的修订。多年来的实践证明,组通字〔1998〕2号文件的执行对规范党费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近些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员收入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组通字〔1998〕2号文件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的情况。主要有: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许多党员的工资结构发生了变化,党费交纳基数需要随之予以明确;二是现行党费交纳办法分别按五个档次、五个比例执行,分档过多,档次之间跨度过小,不便计算和操作;三是许多离退休人员党员交纳党费占实际收入比例较在职人员党员高。因此,对党费收缴办法作出调整是必要的。
  为了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近年来,我部组织力量,先后到十几个省区市进行调研,多次征求各地各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并就调整收缴党费计算基数和比例问题进行了抽样调查和测算研究。根据调研和征求意见情况,本着有利于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便于基层党组织执行、力争长期管用的考虑,我们起草了《党费收缴规定》,报经中央批准,于2月4日正式印发,从2008年4月1日起在全党施行。
  2.问:《党费收缴规定》对在职党员交纳党费有哪些调整?
  答:根据新形势下党员收入变化情况和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党费收缴规定》对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档次、比例作了必要调整。例如,机关工作人员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由原来“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五项,调整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三项。
  关于交纳党费的档次和比例。原来的文件划分为五个档次五个比例,即税后月收入400元(含)以下的按0.5%,400—600元(含)的按1%,600—800元(含)的按1.5%,800—1500元(含)的按2%,1500元以上的按3%的比例交纳党费。这次调整,划分四个档次和四个比例: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
  3.问:《党费收缴规定》对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交纳党费的规定,与过去规定相比有什么不同?
  答:按原来文件规定,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交纳党费,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为计算基数,参照在职人员党员交纳党费的五个档次五个比例执行。新修订的《党费收缴规定》,将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调整为5000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作这样的调整,减少了档次,降低了比例。
  4.问:对农民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党费收缴规定》提出了0.2元—1元的弹性要求,为什么要这样规定?
  答:原来文件规定,农民党员、学生党员和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这一标准是从1994年开始执行的。20多年来,农村经济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民党员的收入已经有了较大增长。但是,考虑到农民收入的地区差异较大,不少农村党员特别是西部地区一些农村老党员收入仍较低,因此,新的党费文件对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标准提出了0.2元—1元的弹性要求,给各地留下空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地情况确定具体数额。对于没有经济收入的学生党员和城市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暂不调整,仍按每月0.2元掌握。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作者:董宏君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钱峰 日期:2008-4-7 下午 05:08:45
 
省委组织部开展“加强处室作风建
省公安厅从队列基本动作动作抓起
首届省级机关领导干部学习论坛在
从机制上疗治机关“中梗阻”
简报2007年第21期 
省级机关“百日千人万步与奥运同
建设学习型省级机关主题作品征集
省委省政府举办领导干部学习会
人民日报:生活正派 情趣健康
人民日报:秉公用权 廉洁从政
杨新力:深入解放思想 推动科学发展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与新的思想解放
绿色江苏建设实践引发的几点思考
职业教育:破解富民难题的优效途径
广覆盖呼唤社会化
江苏服务业投资发展现状的思考
在新的起点上创造发展新优势
在苏北农村推行土地入股的思考
公务员聘任制能不能打破“铁饭碗”?
“楼市或再度暴涨”让谁尴尬

工委简介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机关作风投诉 | 网站投稿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E-mail:gw@jsdj.gov.cn...
.2007年元月改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