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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08年度省级机关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
| 苏委工团〔200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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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机关团委(总支、支部): 近两年来,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省级机关广大团员青年围绕“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在本职岗位上开拓创新、建功立业,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一大批有理想、有作为、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集体和个人脱颖而出。为表彰先进,激励省级机关团员青年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经研究,省级机关团工委定于“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名额 1.省级机关五四红旗团委5个; 2.省级机关五四红旗团(总)支部10个; 3.省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10名; 4.省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员50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省级机关五四红旗团委”、“省级机关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的条件 “省级机关五四红旗团委”申报条件:1.班子建设好。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制度健全有效,思想作风过硬。2.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活动,在本单位各项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生力军作用。围绕青年成长、成才,办实事,办好事,青年受益面广,效果好。3.支部(总支)建设好。履行团委职责,加强支部建设,指导支部(总支)工作,带动支部(总支)工作全面活跃。所属团支部(总支)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制度健全有效,富有活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团员队伍不断壮大。4.活动阵地建设好。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障。 “省级机关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申报条件:1.有一个威信高、能力强、为青年所拥护的团(总)支部书记和(总)支部班子。2.有一支拥有一定数量的、思想觉悟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3.有一块为青年理论学习、业务培训、文化生活有效服务的阵地。4.有一支不断发展、数量不断增加的青年入党积极分子和优秀青年人才队伍。5.有一套健全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台帐。6.活动经费有保障。 (二)申报“省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省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员”的条件 “省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条件: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具有较强的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思想品德好,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热爱共青团工作,能根据实际开展富有成效的活动;密切联系青年,工作能力强,作风扎实,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两个率先”实践,成绩显著;各项教育活动中组织得力,表现突出。 “省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参加各项教育活动,自觉用团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团员意识强,表现突出;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申报办法及要求 1.申报方法。评选“省级机关五四红旗团委、(总)支部”、“省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省级机关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要求,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按标准确定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报团工委审定。 2.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单位在推荐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坚持走群众路线,注意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严格把关,集体讨论,确保推荐质量。推荐五四红旗团委、(总)支部时,要从班子的整体能力、从完成任务和工作成效情况全面考核,不能按规定完成团费收缴和团工作任务的不列为参评单位。推荐优秀团员、团干部时,要对推荐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团工委将对表彰集体和个人进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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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戴文俊 日期:2008-3-5 上午 08:3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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