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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省级机关党的工作要点
苏委工〔2011〕3号
时间:2011-02-12   作者:   点击: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省级机关党的工作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江苏科学发展大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省级机关作风建设,积极推进《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的贯彻落实,全面提高省级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水平,努力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凝聚力量,多作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一、围绕中心,立足本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1、围绕落实“十二五”目标任务创先争优。组织引导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本部门、单位“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和今年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明确争创主题、突出争创重点、创新争创载体、健全争创机制,找准创先争优活动与中心工作的切入点,真正做到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做出积极贡献。
  2、深化“三走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农村,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城乡基层、服务人民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是深化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省级机关工委部署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三走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全省科学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科学选择服务对象,合理确定为基层组织、党员群众服务内容,不断创新活动方式方法,强化活动目标化管理和项目化运作,推选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彰显特色、富有成效的优秀项目,努力打造机关党建工作品牌。
  3、深化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深入推进工青妇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支持工青妇组织立足自身特点和优势,开展“建功‘十二五’,创新促发展”劳动竞赛,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创建青年文明号,巾帼创新功、岗位争优秀等活动,动员和凝聚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投身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战场,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建功立业,努力形成以党组织创先进带动所在单位创先进、党员创优秀带动身边群众争优秀的良好局面。
  4、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坚持把典型引路作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手段,认真总结挖掘省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的先进典型。利用《工作与学习》、江苏机关党建网站及时宣传省级机关党组织创先争优的好做法好经验。“七一”前夕,工委将集中评选表彰一批省级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做好省劳模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并通过制作《省级机关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巡礼》专题片,编写《省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风采录》等形式,引导省级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先进、赶超先进。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广泛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活动
  5、认真做好建党9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光荣历史,宣传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引领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深刻认识历史和人民是怎样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选择了改革开放,进一步坚定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6、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通过开展纪念征文、知识竞赛、群众歌咏、报告会、走访慰问老党员等多种形式,加深机关党员干部对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七一”前夕,工委将组织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征文活动。会同省委宣传部等部门组织庆祝建党90周年群众性歌咏活动,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三、总结经验,丰富内涵,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党组织建设
   7、深化理论武装工作。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素养。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党员干部的实际,确定学习目标,落实学习任务,切实把学习与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结合起来,使学习的过程成为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过程,成为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大发展的过程。
  8、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在机关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学习领会全国、全省“两会”精神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奋发有为,积极投身“十二五”时期的改革发展。工委将动员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为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建言献策活动。
  9、进一步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坚持把学习理论与学习掌握推动科学发展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相结合,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本领。工委将认真总结近些年来组织开展大规模学习竞赛和劳动竞赛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学习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机关党员重视学习、善于学习。切实履行省级机关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协调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动员省级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法治江苏建设活动,着力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制定省级机关“六五”普法规划。适时召开省级机关“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动员会议。
  10、充分发挥党组(党委)中心组的示范作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以及工委出台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形式,落实学习要求。工委将通过举办理论学习报告会、编发中心组学习参阅资料、评选优秀学习调研成果、加强中心组学习秘书培训、旁听中心组学习、检查学习记录、向省委专题报告情况等形式,进一步做好中心组学习的服务和督查工作。
  11、积极探索生动有效的学习形式和学习载体。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改进学习形式,创新学习载体,打造便捷多样的学习平台,加强互动式学习、体验式学习、多媒体学习,组织开展学习竞赛、成果展示,不断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影响力。工委将充分利用“江苏机关党建”网站、“江苏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等学习教育网络,不断提高党员学习教育的信息化水平。并通过推荐重点学习书目,宣传学习型机关党组织建设先进典型,加强督促检查等形式,推动学习型机关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
  四、落实《条例》,夯实基础,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12、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认真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条例》和省委即将下发的《实施办法》,对专兼职机关党务干部进行集中培训、轮训,真正使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了解《条例》、党务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党员熟知《条例》,为贯彻落实《条例》打好思想认识基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查找存在问题,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工委将根据《条例》要求,制定《省级机关党组织贯彻执行条例督查办法》,加强对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年底向省委专题报告。
  13、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在完善机关党组织设置、健全机关党建制度、创新活动方式方法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把按期换届作为机关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着力解决部分基层党组织未按期换届问题。通过按期换届,选优配强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提升班子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功能;维护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提高机关党员意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14、积极推进机关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探索推进机关党组织党内民主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保障和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制定《省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实施细则》,对省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形式进一步进行细化和规范。适时组织对省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完善选举方式。制定《省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实施意见》,逐步推行公推直选机关党组织负责人,真正选出组织满意、党员公认、群众拥护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
  15、加强、改进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认真落实《条例》和我省《关于贯彻落实〈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机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省级机关党员教育培训机制。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认真抓好党员和党支部书记的集中教育培训,落实每个党员每年参加集中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的要求。严格党员日常管理。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三会一课”、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党员管理的制度化水平。增强服务党员意识,做好服务党员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健全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为机关党员干部的成长进步搭建平台、提供空间,努力帮助机关党员干部解决各种实际困难,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16、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要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认真做好生活困难职工、离退休老干部等的思想工作和帮扶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工委将进一步加强对省级机关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深入开展符合机关特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省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和文明单位日常管理机制。加强对省级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典型经验宣传,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提升省级机关文明创建工作水平。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在做好群众工作中重要作用。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支持工青妇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发挥工青妇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要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大力推进全民健身活动,促进机关干部职工的身心发展。
  五、健全制度,强化监督,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17、深入推进省级机关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2011年省级机关作风建设大会精神,按照省委书记罗志军提出的“建设学习型机关,加强思想建设;建设服务型机关,加强能力建设;建设务实高效清廉型机关,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扎实推进省级机关作风建设,积极推动省级机关各部门、单位认真解决在党性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自身特点,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树立省级机关的良好形象。
  18、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实效。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管理教育之中,强化岗位廉政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实效。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与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采取典型引路的方法,放大省级机关已有的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的示范效应,抓好第五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的培育,营造机关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充分发挥好警示教育基地作用。继续做好省级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
  19、积极推动省级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省级机关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积极推动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关于构建反腐倡廉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预防腐败工作机制、纠风工作长效机制、惩治腐败工作机制等五个制度性文件的贯彻落实,积极协助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制订和落实反腐倡廉有关制度规定,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在推进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
  20、不断提高查处违纪案件工作水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查处违纪案件,切实维护党纪的严肃性。注意了解掌握省级机关的案件线索,加大督办力度,及时对违纪案件予以查处。加强对违纪案件新情况、新特点的分析研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省级机关查处违纪案件的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支持协助省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查处违纪案件。运用好查处案件的成果,做到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管、以查促改,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加强信访达标管理,扎实推进非派驻单位信访工作落实。
  六、提高素质,增强本领,不断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21、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推动机关党组织及时规范换届改选,完善机关党务干部的任前考察、任职谈话等制度,进一步优化机关党务干部队伍结构,增强机关党务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采取分批、分层次和集中轮训方式对机关党务干部进行培训,突出抓好机关党委(总支)专职书记的集中培训和机关党支部书记的抽调轮训,全面提高机关党务干部做好机关党的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关心机关党务干部的成长,积极为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创造有利条件。
  22、加强省委省级机关工委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工委机关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发挥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健全工委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制度、工作联系点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指导,认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领导省级机关党的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3、加强和改进对市级机关工委的工作指导。认真落实《条例》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对市级机关工委指导的要求,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健全工作联系点、开展学习培训、开展理论研讨、加强信息交流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与市级机关工委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学习借鉴各地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好的做法和经验,促进机关党建工作上下联动,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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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级机关工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徐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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