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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昊同志在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2010年10月11日,根据录音整理)
时间:2010-12-20   作者:   点击: 
 

  今天我们隆重召开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我代表共青团中央向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代表表示诚挚的问候!向长期以来支持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事业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向为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作出重要贡献的第五届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表示衷心的感谢!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关系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到千家万户和谐幸福的大事。长期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青少年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1991年和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01年1月,中央综治委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6月,胡锦涛同志就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做出重要批示,强调“要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青少年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体现了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1982年成立,2004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转为团中央主管。研究会紧紧围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和社会调查活动,积极推动青少年立法,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青少年犯罪研究领域取得了较大成绩,成为党和政府预防和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业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刚才,陈冀平同志就研究会的工作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贯彻落实。下面,我主要和大家交流两个问题。

  一、深刻认识当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面临的形势

  我很赞同陈冀平同志的判断,我们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主要是出现了很多新的情况,过去很在行的一些方法,有一些仍然在发挥很好的作用,有一些已经不大管用了。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我国逐渐进入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结构、各种利益关系、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等方方面面都在发生深刻变化,青少年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兴趣爱好、行为选择上呈现许多新变化,青少年问题和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特点,这些问题和各种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对我们开展工作提出了新挑战。特别是以下四个方面要引起我们高度关注。

  1.各种社会矛盾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加大。当代青少年成长在一个更为开放、更加复杂的环境中,毫无疑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但同时社会矛盾凸显,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在就业、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差距以及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在不同程度地扩大,青少年在学习、就业和生活方面压力增大。有些弱势群体普遍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需求解决不好,还可能引起一些社会问题。

  2.社会思想环境变化使部分青少年在价值观、道德标准上难以作出准确判断。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在短短几十年走过了西方国家上百年的历程,社会的快速变革、社会思想的相互激荡、社会价值的多元冲突,对当代青少年在价值和行为上产生了深刻影响。思想影响行动,青少年的思想归根到底是受成年人思想影响的,大多来自于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大众传媒迅猛发展,新的社会现象层出不穷,多种诱惑纷至沓来,传统的价值观正在经受冲击,面对急剧变化、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一些青少年迷失了方向,很难对社会上的许多现象作出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判断。加上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压力,不少青少年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都不够稳定。

  3.互联网成为青少年成长的重要环境。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青少年学习、生活、娱乐、认识和参与社会的重要途径,根本改变着青少年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动员方式。但是,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如果使用网络不当或过度使用网络就会受到伤害,甚至诱发犯罪。一是网络色情和暴力信息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调查表明,48%的青少年接触过网络不良信息,受到不同程度影响。我们感觉这方面打击力度还不够,我们呼吁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的原则,加强对互联网信息传播的管理和干预,下更大的决心,以更大的力度,进一步采取行动,严厉打击色情、暴力有害信息,净化网络环境。二是网络沉迷很大程度地危害着青少年身体健康和正常性格发展。青少年网络沉迷主要集中在网络游戏上。我们希望加强政府引导和行业自律,在鼓励支持网络游戏产业发展的同时,设定科学有效的网络产品技术标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网络沉迷成瘾。对于网络游戏等行业,在标准制定、市场准入等环节应充分考虑青少年的身心特点,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研究出台强制性标准,比如从不同版本网游使用对象年龄限制、游戏本质内容的非色情和非暴力规制、游戏升级和总时间长度控制、游戏道具的真实参与价格限制等方面,规范网络游戏的设计和生产,减少青少年网络成瘾和受到网络伤害的可能性。三是高速变革的社会中一些复杂的社会现象,特别是极端社会现象,通过网络放大效应,会导致一部分青少年产生极端心理和认识。成年人看了会有较为全面的认识,觉得是变革社会过程中产生的极端行为,并不具有很大的普遍性,但青少年看了有可能产生错误或极端的认识心理,甚至出现极端化的模仿和表达。

  4.青少年犯罪呈现新的特点。有关资料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上升态势有所减缓,但总量居高不下;青少年犯罪占全部刑事犯罪的比率变化不大,但一直维持较高水平;青少年犯罪总体形势不容乐观。调查研究发现,从青少年犯罪群体来看,流动青少年、留守青少年、社区闲散青少年、离异和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等群体,总体上权益受侵害率和犯罪率都是比较高的,特殊生存环境所带来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危群体。从青少年犯罪原因来看,网络的不良影响、家庭结构残缺和家庭教育缺位尤为突出,并且多种因素交织形成叠加效应。

  二、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我想借这个机会提三点建议,仅供同志们参考。

  第一,加强青少年犯罪研究基本理论和基本理论工具的梳理。研究会的研究和单个学术工作者的研究不一样,要形成组织化的整体力量。青少年犯罪与社会生活、社会环境有密切关系,很多情况和问题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相对于复杂多样、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我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的理论建设还比较滞后,理论工具还不够清晰和完善。至少是面对新的问题,我们实际工作者感觉到可以充分选择和运用的有效理论工具还不充分。研究会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进一步梳理基本理论和基本理论工具。要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中的全局性、根本性和战略性的理论问题作深入思考,大胆进行理论创新,不断丰富理论体系。要主动吸收借鉴法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经济学、生物学、医学等其它学科的有关理论和研究工具,努力构建青少年犯罪研究基本的理论框架和体系。研究会的工作不可能替代每一个理论工作者日常工作,但是只有把有关青少年犯罪研究的理论工具梳理好,我们才能对全国更多从事预防青少年犯罪事业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给予比较权威的规范性的指导。基本理论不清楚,很多事情就停留在表面,比如说灌输法制意识,现在不少青少年犯罪是缺乏法制意识,法制意识到底怎么灌输?多大年龄时灌输?什么人灌输?怎样灌输更有用?这些问题并没有从理论上分析透彻。有研究表明青春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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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共青团网       责任编辑:戴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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