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下半年省级各在宁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财政直接支付工作已经开始
时间:2010-12-02 作者: 点击:
日前,省总工会发出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省总工会、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通知》规定,将下半年应拨缴省总工会的经费编入12月份单位用款计划,并于12月20日前支付到省总工会指定账户。应拨缴的工会经费以各单位2010年7-12月工资总额(包括发放的职工工资及各项津贴、补贴、奖励等)×2%×40%进行计算。上半年因故未能按时拨缴工会经费的单位,请于下半年一并支付。省总工会收到各单位拨缴的工会经费后,将出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并委托省各产业工会发放到各单位。省总工会财务部联系电话为:83536253,83536251(传真);省直机关工会财务部联系电话为:83392708。
省直机关工会
201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