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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级机关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0-04-08 作者: 点击: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省级机关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07年5月21日苏委工通〔2007〕10号)
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机关党委(总支):
现将《关于做好省级机关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做好省级机关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实际行动树立新时期省级机关党员新形象,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现就做好省级机关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做好省级机关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切实做到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定期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虚心向群众学习、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帮扶困难群众作为重点,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完成省委提出的“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各项任务。
二、主要方式
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在党组(党委)的指导下,根据工作特点和党员岗位职责,充分借鉴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成功的经验,选择适当方式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一)深入开展“三走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开展的以“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农户,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走进三服务”实践活动。定期研究制定阶段性方案和工作计划,不断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深化主题实践活动。每个机关党支部都要组织党员,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结对帮扶、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员志愿者行动等多种形式,至少与一个企业或社区或镇(乡)、村等紧密联系。组织党员定期深入企业、社区和农户,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汲取基层和群众的智慧,接受教育、增长才干,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充分发挥部门工作优势、党员个人特长,运用已有的联系点、扶贫点等工作基础,找准着力点,采取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措施,切实帮助企业、社区、乡村等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努力为困难群众献爱心、送温暖、解难题。积极研究政策、落实措施,推动机关职能转变,促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的解决。
(二)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原则上厅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处级党员干部每年至少要有2个月时间,深入联系点和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调查研究要讲究实效,紧密结合工作职责和机关作风建设,围绕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开展,切忌形式主义。特别要注意深入到基层艰苦的地方、困难的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听取群众的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民主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
(三)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积极推行党务公开,促进政务公开。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岗位职责,畅通访民情、听民意的渠道,定期接待群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利用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举报电话、电子政务等信息网络手段,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帮助党员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对涉及到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要广泛征求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及时反馈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对群众反映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四)推行党员目标承诺制。以党支部为单位,充分运用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结果,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组织党员根据岗位职责,提出一定时期内的工作目标,经过支部党员讨论、上级党组织审定后,通过适当的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认真付诸实施,并由党支部定期进行考核,确保承诺兑现。
(五)认真做好关心帮助党员工作。机关党组织在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关心帮助党员工作。关心党员思想上政治上的进步和提高,经常与党员谈心,及时解决党员思想疑难问题,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增强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掌握生活困难党员的情况,采取党员互助、党组织扶助等多种办法,帮助他们克服困难。
三、组织领导
(一)党组(党委)要加强对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7〕12号)精神,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把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党员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党员立足本职创一流业绩、实现岗位成才提供服务。
(二)机关党委(总支)要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具体组织工作。要把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力求取得实效。加强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重视和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广泛收集和反映群众意见,积极指导群众组织依法开展各种服务群众的有益活动。
(三)加强对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督查。要把加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之中,细化分解落实到党支部。同时,要加强对党支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督促检查。督促检查要广泛吸收群众参与,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将以多种形式,对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新鲜经验,完善措施,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推动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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