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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 多策并举 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时间:2010-04-07 作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 江里程 点击:
p; 6、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政府投资建设的公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金筹措渠道,同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筹措渠道。住房保障部门及其实施机构也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筹措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金,还贷资金由同级财政从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渠道偿还。为此,可由政府搭建投融资平台,通过贷款、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大力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融资的本金和利息由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逐年偿还。
虽然我省在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做了一些探索,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城市化的进程、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需求相比,还存在总量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的推进力度,切实解决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并逐步涵盖城市的各类夹心层家庭和外来流动人口,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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