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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共青团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团苏委电[2010]7号
时间:2010-03-01 作者: 点击:
各团市、县(市、区)委,省级机关团工委,各省直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省部属企业团委: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团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共青团学习型组织建设,扎实推进“青春燎原计划”深入实施,经省委同意,定于2010年3月3日至4日在南京召开共青团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全面总结2009年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审议并通过相关决议(草案),表彰2009年度先进集体。
二、出席对象
团省委十三届委员、候补委员(包括目前已离开团的工作岗位,尚未卸免委员、候补委员职务的同志);省级机关团工委及所属部分团委书记,省直单位团委书记,省部属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团委书记;各团市、县(市、区)委书记,团省委机关中层干部;省五四红旗团委(支部)标兵单位团委书记(参会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三、会议时间
2010年3月3日(星期三)至4日(星期四)。3日下午16:00前报到(晚上19:00召开全体人员会议)。4日下午14:00前离会。
四、会议地点
南京国际会议大酒店(南京市中山陵四方城2号)紫金楼,总机:025—84430888。
五、会议要求
1、请各市级团委于3月1日中午11:00前将出席会议人员名单(见附件)电子版报团省委。各省辖市及所属团县(市、区)委参会人员由各团市委负责通知。省级机关团工委所属团委书记(10名)由省级机关团工委负责通知。
各团市委、省级机关团工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将出席会议人员名单统一汇总后报团省委组织部。联系人:李晨,联系电话:83393593、86906309,电子邮箱:3393575@163.com。
各省部属企业、科研院所团委将出席会议人员名单报团省委城工部。联系人:柏茂林,联系电话:83393582、86906315,电子邮箱:tswcgb@126.com。
各省部属高校将出席会议人员名单报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常晓岚,联系电话:83393586、86906320,电子邮箱:83393586@163.com。
2、请与会人员务必准时报到。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党委分管领导签字并以党委办公室的名义书面报团省委。各省辖市限带1辆车,其余车辆有关费用自理。
附:团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体会议报名表
共青团江苏省委
201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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