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机制。省司法厅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江苏大调解格局中,高度关注家庭矛盾纠纷的调解,认真接待和处理,把矛盾和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明确把家庭暴力纳入援助范围,发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对遭受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求助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建立反家暴救助机制。省政府高度重视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救助,将设立家庭暴力受害者庇护所作为各级政府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的8件实事项目之一,要求到2010年,13个省辖市和各县(市)以及有条件的乡镇设立或指定1所受害妇女庇护场所,让有家难回的受害者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到目前为止,我省13个市民政局已依托救助管理中心全部设立了受害妇女庇护所,同时还有37 县(市)也已设立了受害妇女庇护所。
建立反家暴一站式服务模式。为了给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省妇联在全国妇联的支持下,开通了反家庭暴力热线和12338妇女维权热线,成立了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援助服务团,以女法官、女检察官、女警官为主体的巾帼维权志愿者服务团,以社会学家、心理专家和媒体记者为主体的“情感援助”后援团三支队伍,依托受害妇女投诉中心、受害妇女伤情鉴定中心、受害妇女救助中心、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心理疏导中心,构建了5+1+3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及时有效地为受到伤害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司法鉴定、心理抚慰和临时生存保护,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全省已建立以救护、医疗、心理疏导、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暴力投诉站、伤情鉴定中心、庇护中心、心理咨询站等2000多处。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反对家庭暴力的优良社会环境
加大宣传引导,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我们有针对性地把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到全省妇女“五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形成了全社会反对家庭暴力的舆论环境,切实增强了广大群众反对家庭暴力的意识和应对能力。
利用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影响面广的特点,加强同新闻媒体的合作,通过报刊开辟反家暴专栏、举办电视讲座、知识竞赛或制作“以案说法”电视专题片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如2007年,省妇联与江苏卫视联手,开通受害妇女“情感热线”,为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及时提供心理咨询及矫正服务,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通过长期的反家暴宣传,媒体在宣传中都能以女性的视角审视和报道家庭暴力案件,深刻揭示家庭暴力给受暴者及其子女身体和精神造成的严重伤害,给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使施暴者得到应有的惩处,使以暴制暴的妇女能够得到公众的宽容和谅解,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深入社区宣传。省妇联充分利用社区(村)的妇女学校、母亲课堂、家长学校等阵地,对妇女群众开展面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反家庭暴力常识咨询和专题讲座;将反对家庭暴力内容编成快板、小品、相声等文艺节目,进村、进社区开展演出宣传活动,提高妇女反对家庭暴力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组织维权志愿者深入社区、村开展反对家庭暴力知识宣讲,大张旗鼓地宣传家庭暴力给妇女儿童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向群众宣传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知识,号召广大群众从我做起,从自身家庭做起,倡导文明生活,拒绝家庭暴力,为反对家庭暴力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开展活动宣传。利用“‘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这一重要节点,开展反对家庭暴力“白丝带”行动,通过宣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倡议书”、佩戴白丝带、“向家庭暴力说不!”现场签名、家庭暴力宣传展、签反家庭暴力承诺书等形式,倡导全社会树立反对家庭暴力,共建美好生活,共创和谐社会的理念。利用“三八”妇女节的契机,在“三八”维权周期间,开展反对家庭暴力大型主题宣传活动,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宣传《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意见》,宣传《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宣传家庭暴力给妇女儿童、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动员更多的家庭成员加入反对家庭暴力的队伍,成为反对家庭暴力的志愿者,为反对家庭暴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利用创建和谐文明社区的机遇,开展“零家庭暴力社区”创建活动,把“零家庭暴力”纳入“文明社区”创建目标,在社区,以司法、公安、信访、妇联为主体吸纳有威信、有工作能力、有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家庭纠纷调解站;建立以老党员、老干部、离退休法律工作者、医务工作者等组成的反家庭暴力志愿者队伍;建立家庭暴力信息员队伍,对有家庭暴力倾向的家庭进行排查登记,给予高度关注,及时做好调解工作;建立“家庭情感驿站”的服务模式,对家庭暴力投诉及时接访处置,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给予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和紧急庇护,为消除家庭暴力提供有效保障。
反对家庭暴力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参与,各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妇联作为妇女的娘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发挥优势,采取多种措施,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