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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局全力服务航运企业发展
时间:2009-11-05 作者: 点击:
江苏海事局在帮助航运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结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大型交通企业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航运企业当前经营状况,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推出并落实了一系列举措帮助企业提高应对能力,为江苏航运发展提供优质、持续、有力的服务保障。
一、为船舶进入江苏航行提供便利服务。一是方便超大型船舶进出长江江苏段。从年初开始,进出长江江苏段航行的超大型船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需再申请特殊维护。同时大型船舶可优先安排锚泊,若因锚位等因素限制造成船舶锚泊确有困难的,船长可直接向江苏海事局指挥中心商请协调解决。二是增设船舶停航锚泊水域。在长江江苏段划定增设了8处船舶停航锚泊水域,可供50余艘空载万吨级船舶停航锚泊。三是拓宽船舶“绿色通道”。进一步扩大“绿色通道”实施范围,使电煤运输船、集装箱船更为便捷地进出江苏沿江沿海各港口。
二、为航运企业应对危机创造有利条件。一是继续实施建造中船舶抵押权登记。通过建造中船舶实施抵押权登记,帮助有需要的船厂解决融资和融资担保困难,促进江苏船舶工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二是减少公司审核成本。对于需要新增船种的航运公司,江苏海事局将合理安排审核时间,尽可能与公司年度换证审核一并完成。三是搭建航运企业用工需求平台。加快推进江苏船员网建设,引导江苏航运公司及时公布船员供求信息,为航运公司租用船员以及船员就业提供便利。深入推进船员诚信管理,建立违法船员的“黑名单”,以尽量保护航运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为船员任职培训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一是方便船员培训考试。在南京浦口建成了现代化船员无纸化考试基地,进一步推动船员培训考试的便捷化、信息化和高效化,促进江苏船员队伍发展壮大。二是加快推进海进江航行“一证通”。大幅增加海进江资格证明培训班次和考试频次,使得大部分海船可以自由进出长江江苏段。三是加快促成内河船员上特定航线任职。准予经培训合格的内河船员上特定海船任职,从事长江至上海洋山港特定航线运输。四是合理把握行政处罚尺度。加大对违法当事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性违法行为,依法尽量采取以警告和教育为主的处理方式。进一步简化违法行为和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尽可能减少违法和事故船舶在港接受调查时间。这些举措帮助江苏航运企业减少营运成本,提高运输效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际金融危机给航运企业带来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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