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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政务信息化建设引领机关作风转变
时间:2009-11-05 作者: 点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大力推行政务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理念、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转变机关作风,已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行政审批和工程建设招投标网络化、政务建设信息化的格局,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
一、以政务信息化建设促进服务理念更新。一是进一步淡化权力本位意识,强化了服务意识。通过电子政务和网上公开的政务信息交流,将所有的行政行为和服务承诺都向社会公开,群众的意见也以简便快捷的信息通道得以传递,切实把权力转化为责任,转化为更加优质的服务。二是进一步淡化行政神秘感,强化了阳光行政。通过政务信息网络,把知情权交给申报人,把申批权置于阳光下,着力改善与群众的信息不对称状况,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对政务信息和行政行为的知情需求,公开公信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形成。三是进一步淡化自我循环机制,强化了全方位监督。行政行为的网上公开运行,每个行政环节特别是行政审批的全过程,都可以直接查询。自动化办公系统中,每个行政行为都会在管理流程中留痕,实现了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从小范围循环到全方位接受内部和社会监督,强化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二、以政务信息化建设推动服务方式转变。一是在行政审批和行业管理方面,变重事前审批为重事中、事后监督。在资质类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集中办理的基础上推行网上审批,既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形式审批”要求,又节省了事前审批的时间和精力,使机关腾出更多的精力对行业、企业和市场进行监管,较好地实现了事前审批集中程序化快速办理、事后专业化跟踪监管,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有机统一。二是变面呈式操作为非接触式操作。以网上办理取代了原有“窗口式”纸质材料传递,受理、审核、会办、公示、签批、公告等均通过网络完成,汇总、公告、证书打印都通过系统自动生成。企业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电子平台完成初审、复审、签批的程序,只需在办结后派人取件。不再逐级跑上级部门,行政人员与行政审批相对人在审批过程中互不见面。三是变单向审批为双向互动。通过加强与群众网上信息互动、构建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网上监察等措施,将政务信息公开与公众互动相结合,规范阳光行政过程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逐步形成公众政务信息需求与政务公开的范围与结果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
三、以政务信息化建设带动服务效率提高。一方面,以网络纽结治理内部的“散”、“慢”、“乱”。政务信息和行政审批网络化操作,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导入和运用,通过网络整合行政资源和信息资源,强化机关内部联系,实现协同机制和联动工作机制,改变了建设系统因摊子大、业务条线多而形成的机关处室间“散”多“合”少的状况。信息化建设使机关行政运行和管理更加可控、有序,每一道流程都自动跟踪、提醒,防止作风拖沓、扯皮推诿等现象发生。另一方面,以网上操作实现对外的“快”、“省”、“公”。从有纸到无纸,从手工到电子,行政运转节奏明显加快。企业电子申报后就可在电子政务平台中随时随地跟踪查询审批状况,最后只要到当地主管部门或窗口领取资质证书。电子化申报与传统的纸质材料申报相比,劳动强度明显降低,材料的复用程度提高。电子政务平台预设工作流程和办理条件公之于众,工作人员无法超越程序和条件进行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为自由裁量权。经办人员及负责人均在网上签署审查意见,办理情况相互公开和透明,所签署的意见永久记载。建立全省评标和监控网络平台,以标书电子化、评委异地化、评标远程化、管理网络化为主要特征,实现评标过程的精确、高效、协同管理,提高了行政行为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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