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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至立在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09-04-02 作者: 点击:
三要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社会环境。要不断提高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宣传对象上,要坚持不懈地面向广大妇女开展普法宣传,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和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妇女手中,培养她们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的法治理念,引导她们合理合法地表达维权诉求,踊跃参与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要加强对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宣传,提高决策层对先进性别文化的认识,使他们切实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到决策过程和工作实践当中。在宣传方法上,要以重大节日为契机特色活动为载体,做到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普遍性宣传与重点人群宣传相结合突出主题,加强联动,形成较大的声势,争取更大的宣传教育效果;要不断扩大维权声音,发挥新闻媒体广泛覆盖的优势,通过建立“妇女维权发言人”制度等,及时向社会通告妇女维权工作的新动向,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热点问题和重大典型案件旗帜鲜明地表明态度,不断优化维权工作的社会环境。 四要进一步做好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社会矛盾。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将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有机结合的一个非常有效的工作载体,体现了和谐社会建设的本质要求,反映了亿万家庭共创平安的美好心愿,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呈现出很强的生命力。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能和工作特点,共同将创建活动引向深入,以夯实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一是重心下移,从家庭和社区入手,密切关注妇女儿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强化社会联动调处,将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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