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现代化的历史经验表明,制度性障碍是实现现代化最大的绊脚石。西藏民主改革就是一个废除旧制度,建立新制度的社会变革系统工程。中国社科院郝时远研究员指出,民主改革充分考虑了西藏的特殊性,一方面采取了与内地不同的方针政策,另一方面也借鉴了其他少数民族地区民主改革的成功经验,形成了包括土地制度、阶级关系、城镇牧区、基层政权建设、牧工牧主两利、宗教信仰、寺庙管理、赎买等一系列民主改革的政策规范和具体措施。
民主改革后,西藏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与祖国内地一致,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西藏的领导,为全国人民支援西藏建设准备了条件,从而为西藏和全国一起走向现代化提供了制度保证。在民主改革奠定的现代社会制度基础上,作为后发地区的西藏真正迈上了跨越式发展的道路。中央先后四次召开西藏工作座谈会,针对西藏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具体情况,先后提出了“加快西藏发展”,“实施跨越式发展”,“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推进跨越式发展”的战略,回答了西藏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同时确定了对口支援西藏和全国支援西藏的大政方针,并结合西藏实际,制定了诸多有利于西藏发展的优惠政策。西藏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呈现出又好又快的态势,西藏社会现代化的进程大大加快。
今天的西藏,人们惯于用“五十载跨越上千年”来感叹半个世纪以来雪域高原发生的沧桑巨变——
旧西藏没有一条公路,而目前全区公路通车总里程达4.86万公里,拥有和在建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