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机关各单位工会、妇委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机关妇女工作干部的水平,更好地开展机关妇女工作,省级机关妇工委、省直机关工会女工委决定于十一月上旬举办省级机关妇女工作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省级机关妇工委委员、省直机关工会女工委委员,各单位妇委会主任、工会女工委主任。原则上每单位保证1名妇女干部参训。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辅导,妇女发展与妇女工作、《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女性领导艺术与心理调适等。
培训方式:授课与参观考察相结合。
三、培训时间:11月3—5日
四、培训地点: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干部培训中心(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汤泉西路18号)。
五、住宿费用自理(如需住单间,请在报名时说明)。
六、相关事宜:
1、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选派人员,并于10月22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报省级机关妇工委或省直机关工会。
2、参训学员于11月2日下午5点前至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干部培训中心4号楼大厅报到(需集体前往的请2日下午4点之前在华东饭店门口乘车,并请报名时说明)。
联系人:省级机关妇工委 叶继珍83392690(传真)
省直机关工会 刘智勇83393023(传真)
江苏省省级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
江苏省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0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