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形成于秦汉时期,完备于盛唐,强化于明清,历代相沿作为监察制度的一部分,在我国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我们党成立之初的1925年,党的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决定设立“中央特派巡行的指导员”,1937年5月,中央专门制定了指导巡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中央巡视条例》。但由于种种原因,党对巡视工作的实践探索曾一度中断。改革开放以来,1990年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党内巡视制度。1996年,中央纪委制定并下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建立巡视制度的试行办法》,并开始向中央部门和地方派出巡视组。2003年8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办公室和巡视组宣布成立。同年12月颁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法规的形式将巡视列为中国共产党内部监督的十项制度之一,第一次将临时巡视改为专门巡视。随后各省(区、市)也相继成立巡视机构。2007年,党的十七大将巡视制度正式写进党章,从而把这项工作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全面开展巡视工作的六年多实践证明,借鉴古代巡察经验,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巡视工作,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党内监督机制,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促进作用。
一、借鉴古代巡察基本思路,开拓新时期巡视监督新路
深入研究汉代《刺史六条问事》、隋代《刺史巡察六条》以及明代《巡历事例》、《奏请差点》等条规,古代巡察制度的基本思路主要是:一是重视加强监督,为维护封建中央集权统治,派出专员走访巡察,加强对地方官员的监督和控制;二是重视解决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惩治官吏腐败,反映民生疾苦;三是重视建章立制,经历长时期发展演变,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法规体系。新时期巡视工作应借鉴古代巡察制度做法经验,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开拓巡视监督的新路子。
(一)必须突出监督主题。巡视的核心是监督,监督的本质是发现问题,通过查找不足、促进整改,改进被巡视地区、部门工作,加强对被巡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巡视人员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巡视工作定位,将发现问题作为巡视工作的重要职责,紧扣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巡视,积极实践,深入探索,扎实推进,提高巡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必须重视用好成果。把巡视成果运用好,是完善巡视制度的内在要求。自2003年开展巡视以来,省委巡视组累计向被巡视地区、部门提出整改建议270条,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工作建议90条,发现并反映县处级以上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16件,受省委委托向46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诫勉访谈。通过持续开展督查,促进了被巡视地区、部门存在的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违规提拔使用干部、对干部监管不严、维护失地农民利益不到位、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具体问题的及时解决,促使少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得到及时查处,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少数领导干部被及时组织调整,向省有关职能部门移交的有关事项得到较好办理,从而使巡视成果得到较好运用。
(三)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几年来,巡视人员及时将实践中的成功做法、经验上升为政策、制度,制定了一批巡视工作规章制度。要以加强对被巡视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运行为重点,以巡视工作实践经验为基础,以规范巡视工作为目标,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对巡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队伍建设、纪律责任等各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加快建立内容完备、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科学管用的巡视工作制度体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即将下发,要及时配套制订省委《实施办法》、《省委巡视工作规程》、巡视组组长负责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一批重要制度。
二、借鉴古代巡察方法手段,改进新时期巡视工作方式
古代统治者加强对各级行政机构和官员的监督与控制,划分不同区域,定期派员开展巡察监督,并赋予巡视官员很大权限,如汉代刺史可采取“广听舆论”、“亲录囚徒”等方式,广泛了解并处理下情。新时期巡视工作要重视吸收古代巡察方式中的有益成分,积极创新改进方式方法。
一方面,解决好“巡什么”问题。根据《党内监督条例》明确的巡视任务,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把省辖市、县(县级市、重点区)作为巡视的重点,并有选择地对省级机关部门开展巡视。同时,鉴于省属国有企业、高等学校有其自身特点,依托省国资委、省委教育工委,组建巡视组分别对所属国有企业、高校开展巡视。巡视的重点内容体现不同时期的要求,结合被巡视地区、部门的实际确定。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着重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特别是坚持科学发展、化解金融危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及选拔任用干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情况;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作风状况和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另一方面,解决好“怎么巡”问题。一是坚持走群众路线。要深入实际,深入一线,深入到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地方,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在被巡视地区、单位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将被巡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基本情况搞准,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摸实。要重视用好个别访谈重要手段,提高访谈艺术,努力听到真话、访出实情。二是整合监督资源。将巡视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其他监督方式结合起来,加强与其他监督部门以及专项工作检查的协调配合,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增强巡视监督的效果。三是处理好监督与促进的关系。巡视组既要敢于坚持原则,揭露矛盾,把监督落到实处,又要善于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帮助改进工作,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同志澄清事实。
三、借鉴古代巡察官员选任,加强新时期巡视队伍建设
古代巡视官员被称为“治官之官”、“百官之率”,宋朝凡所取御史,必是“忠直亮节、忠纯体国之人”和“朴茂淳直,安贫守节,不附权贵,慷慨论事,德行为当时所重者”。新时期巡视工作要求建设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巡视队伍,既是古代巡察制度对我们的重要启示,也是推动巡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的关键所在。一要严格选拔任用巡视人员。可以采取组织选调、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方式,把好人员入口关。加强巡视干部管理,建立健全巡视干部职务晋升、交流轮岗等办法,保持巡视机构的生机和活力。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及时做出调整,维护巡视队伍纯洁性。二要着力提高巡视人员能力。坚持利用巡视间隙,组织巡视干部学习培训,提高理解和把握政策的水平。通过实践锤炼,不断提升巡视人员特别是年轻干部的组织协调、发现问题、调查研究、群众工作等能力。三要加强巡视人员作风建设。要强化责任意识,本着对省委、对被巡视单位、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巡视工作,客观公正作出评价,实事求是提出问题和建议;强化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巡视人员守则以及各项工作纪律特别是保密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