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首页    机关快讯    工委工作    学习型党组织 纪检    宣传    统战    体协    机关青年    工会之家
公  告  栏网上学堂信息报送投稿
专题    党建要闻    厅局党建    机关党建论坛 组织    研究    培训    普法    妇女之窗    图片视频
下载中心文体活动联系我们搜索
 
首页 >> 普法 >> 工作快讯 >> 正文
关于传达贯彻全省“五五”普法推进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精神的通知
时间:2009-8-5   作者:   点击: 
 

江苏省省级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

关于传达贯彻全省“五五”普法推进暨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精神的通知

苏机法宣[2009]4号

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部)属企事业单位、驻宁中央直属机构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7月24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在南京召开了全省“五五”普法推进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会议总结了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工作,部署了下一阶段全省普法工作任务。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全林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张九汉出席会议并宣读了全国、省“五五”普法中期表彰决定。会议对获得全省“五五”普法中期先进的36个市、县(市、区)、147个单位和277名个人进行了表彰。南通市、常熟市、徐州市鼓楼区、省工商局、江苏油田分别就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做了经验交流发言。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主任、司法厅厅长缪蒂生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
今明两年是省级机关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深入学习传达本次会议精神,对于认真总结普法工作经验,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任务,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宣传会议精神,进一步浓厚普法工作氛围。各部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争取领导同志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支持。具体从事普法工作的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传达。在重点学习林祥国同志的讲话精神和缪蒂生同志的工作报告后,对照检查并着力解决当前普法工作中的存在问题,通过学习宣传,在省级机关进一步形成浓厚的普法工作氛围。
二、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做好下一阶段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五”普法开展以来,省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构筑长效机制、丰富普法形式、打造工作亮点和推进法治实践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需要认真总结。然而,正如林祥国同志指出的,“在法治江苏建设的进程中,法制宣传教育仍是亟待解决的一个薄弱环节。”为此,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要注重解决这些薄弱环节。这就是:要更加注重服务大局,要更加注重理念创新,要更加注重分类施教。
三、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各级领导干部,不仅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更是法律法规的模范执行者。认真学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素养和基本要求。林祥国同志指出:当前,我省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教育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支持不力;一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自觉性不高,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仍有发生。省级机关是全省各项工作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多,学习能力强,要充分认识省级机关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责任制,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根据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精简会议的要求,省级机关不再专门开会传达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各单位学习传达所需材料可登录江苏普法网或江苏机关党建设网普法专栏下载。省级机关受全国、省表彰的“五五”普法先进单位、个人的奖牌、证书,2008年省级机关“万人学法”竞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的奖牌、奖品和证书,请于8月底前,到省级机关法宣办领取,联系电话:83391507、83391607。

               江苏省省级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
                          2009年8月3日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当前是第1页 共1页

来源:法宣办       责任编辑:张彦         

文件资料下载中心 学习链接
干部在线学习中心 省委党校
文件资料下载中心 学习链接
干部在线学习中心 省委党校
 
工委简介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机关作风投诉 | 网站投稿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E-mail:gw@jsdj.gov.cn
2007年元月改版后访问{FS_统计_站点统计}
苏ICP备100312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