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于2001年,隶属于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能是为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实施政府采购。几年来,中心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宗旨和“规范、廉洁、诚信、高效”的文化精神,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契机,狠抓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和水平。
一、严谨规范,履行职能。政府采购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如何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特点和规范,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履行职能,成了中心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中心创造性地将项目、质量管理的理念贯彻到工作之中,在全国同行中率先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先后出台了36项详细的工作规范,范围涵盖了从接受委托到签订合同等所有政府采购程序;制定了招标文件、接受委托告知函等14个格式文件;编撰了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操作指南》并严格执行。主动设立内部审查监督部门,对所有采购项目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自警自励,廉洁守纪。政府采购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我们政府采购队伍,始终处于反腐倡廉的前沿阵地。因此,中心党支部十分注重廉政学习教育,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廉政纪律。先后组织到句容女子劳教所、宜兴监狱等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剖析讨论广州和新疆政府采购中心反面案例来汲取教训,查找不足,以此筑牢员工拒腐防变的思想堤防,使每一位同志都坚持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此外,中心率先实行招标文件专家认证和网上公开征集意见制度、采购文件包括具体评标办法公开发布制度、供应商质疑网上公开答复制度等,坚持做到“除评标委员会名单开标前保密外,一律公开。”还进行开评标现场视频直播,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的社会监督。目前未收到一起关于工作人员廉政方面的投诉。
三、公正采购,诚信服务。几年来,中心共为近150家省市单位提供政府采购服务1746批次,接受委托金额合计30.09亿元,完成金额26.99亿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3.1亿元。组织实施过程中,中心始终秉承“尊重采购人、善待供应商、做打造社会诚信体系表率”的工作理念。采购前,做到重大项目上门需求核对,共同研究起草招标采购文件;发标前再次提请用户审核确认;抽取专家、邀请采购人及纪检部门代表现场监督;合同履约过程中主动协助采购人检查验收。2008年开展的顾客满意度调查显示,采购人和供应商对我们的服务满意率达到了99.23%。
四、强化素质,高效工作。几年来,中心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为契机,坚持每早8:00-8:30学习,举办个人讲座50余次,员工撰写工作论文近百篇,其中在国家级的报纸刊物上发表文章60余篇,持续推进队伍建设。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中心积极探索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电子化采购走在全国同行的前列。目前自主开发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了省软件测评中心的权威认证。同时网上招投标和电子辅助评标系统也已正式应用,2008年共有62个项目成功实现了网上招投标采购,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八年的艰苦磨砺,八年的执着奋发,中心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2004年度获“省级青年文明号”;2005-2006年度被评为“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07——2008年度被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评为“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