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主题演讲活动通知
时间:2008-09-22 作者: 点击:
关于开展建设学习型省级机关
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主题演讲活动的通知
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机关党委(总支):
为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以生动形式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促进机关党员干部以良好精神状态服务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经研究决定,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建设学习型省级机关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主题演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组织开展主题演讲活动,积极引导省级机关广大党员干部以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情讴歌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成就和光辉历程,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为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把江苏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作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方式
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广泛开展主题演讲活动和提交演讲稿两种方式参与本次活动。工委将在各单位遴选推荐的基础上,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电视演讲活动,评选优秀演讲稿并汇编成册,对厅局推荐的优秀选手和优秀演讲稿作者给予奖励(奖励细则另定)。
三、活动步骤
1.广泛发动。8至9月,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深入宣传发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主题演讲活动,广泛征集主题演讲稿。“江苏机关党建”网站将设立专栏,及时反映活动动态,登载各单位报送的优秀演讲稿。
2.厅局初选。10月,各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主题演讲初选活动。在此基础上,每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选手和1—3篇优秀演讲稿,于10月底前报送工委宣传部。
3.电视演讲。11至12月,由工委组织力量对各单位推荐的选手进行集中评选。在评选过程中广泛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现场观看,并以观众投票和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选拔产生优秀获奖选手参加电视演讲活动。电视演讲活动拟于12月上旬在江苏教育电视台举办。
四、几点要求
1.本次演讲活动的参与对象为省级机关各厅局及其在宁直属单位和党的关系由省级机关工委直接管理的科研单位的干部职工。欢迎在宁其他省直单位参加。
2.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把开展本次主题演讲活动作为建设学习型机关、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来进行,采取激励措施,精心组织好这次主题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促进机关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增强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在本职岗位上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3.参与演讲活动的选手和演讲稿要紧扣主题,联系实际,以形象、生动、丰富的内容展现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成就,展现江苏各行各业干部群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演讲时间每人限制在7分钟以内。
4.工委宣传部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工作。各单位请于9月10日前将活动联系人、电话告工委宣传部,联系电话:83391390(兼传真),邮箱:gwx@jsdj.gov.cn, 联系人:卢春庭、柴家鸿。
中共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