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委资料室图书借阅规则
时间:2008-02-25 作者: 点击:
为充分利用图书资源,更好地为全委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特制定如下规则:
一、机关干部职工需借阅图书,可登陆江苏机关党建网进行目录查询,网址:http://www.jsdj.gov.cn/html/bangongshi/index.shtml,或直接到工委资料室查询。
二、借阅图书应在图书借阅卡上予以登记,注明图书分类号、书名和借阅时间,借阅者归还所借图书时由图书管理员在借阅卡相应栏目中注销。
三、借阅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阅后请及时归还,需续借者,应办理续借手续,时间不超过一周。
四、每人借书册数累计以4册为限。
五、借阅报刊和音像资料参照图书借阅规则执行。
六、借出图书、报刊和音像资料请妥为保管,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请自觉照价赔付。
七、借书时间为每周星期三和星期五下午3: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