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书记处的变化历程
时间:2007-09-25 作者: 点击:
十二大决定总书记为党的最高领导职务
1966年8月12日,在八届十一中全会上,进行中央领导的补选和选举。全会没有重选主席、副主席,但是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原来副主席的职务不再提及,副主席只保留了林彪一个人。虽然总书记的地位仍是第6位,但是政治局常委的变化必然影响到书记处的前途。此次全会虽然书记处增补谢富治、刘宁一两人,但因邓小平受到批评,书记处很快就停止工作。
1980年,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恢复设立中央书记处作为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的经常工作机构,并且选举胡耀邦同志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1982年召开的中共十二大决定,中国共产党不再设主席、副主席。从此,总书记成为中国共产党中央的最高领导职务。但是,中央政治局仍是决策机关,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下,中央书记处负责党政军的日常工作。
(据《各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