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05—2006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中组织公示的通知
各申报单位:
为做好2005年—2006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工作,根据省文明委文明创建工作《管理规定》精神、省文明办评选《通知》和省委省级机关工委评选《通知》要求,请按以下要求做好申报公示工作:公示牌不小于4K纸张尺幅,公示时间为6月—8月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摆放。
附: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公示
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宣传部(文明办)
2006年6月7日
江苏省文明单位申报公示
江苏省文明单位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测评考核,由省文明委批准并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
江苏省文明单位的标准主要是:业务工作实绩显著;思想道德风尚良好;文化建设扎实有效;民主管理科学规范;内外环境整洁优美;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本单位经对照标准、严格自查,认为符合标准、条件,并已向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申报2005—2006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根据《江苏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的要求,特作公示,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示公布两个月内向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反映。
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北京西路70号;邮编:210013;电子信箱:jsswmb@sina.com;监督电话:(025)83738751,83392601转6519。
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地址:北京西路70号;邮编:210013;电子信箱:gwx@jsdj.gov.cn;监督电话:83393349,83392249。
单位名称
2007年6月 日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公示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方面做出较好成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处于先进水平,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测评考核,由省文明委批准并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
本单位的标准按照“业务工作实绩显著、思想道德风尚良好、文化建设扎实有效、民主管理科学规范、内外环境整洁优美、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的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成效明显。经对照标准、严格自查,认为符合标准、条件,并已向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申报2005—2006年度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根据《江苏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的要求,特作公示,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示公布两个月内向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反映。
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北京西路70号;邮编:210013;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