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严格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本处室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支持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6.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四章 制度建设
第九条 集体领导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根据分工,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条 “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含上级党组织上的党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