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首页    机关快讯    工委工作    学习型党组织 纪检    宣传    统战    体协    机关青年    工会之家
公  告  栏网上学堂信息报送投稿
专题    党建要闻    厅局党建    机关党建论坛 组织    研究    培训    普法    妇女之窗    图片视频
下载中心文体活动联系我们搜索
 
首页 >> 文件资料 >> 部门 >> 组织部 >> 正文
关于规范省级机关厅局机关党委(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时间:2006-12-5   作者:   点击: 
 

13、机关党委(总支)换届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机关党委(总支)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简要情况,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及专职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考察材料,在选举前报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审核。
14、机关党委(总支)换届选举会议后,要及时将召开会议时间、到会党员人数、每位候选人得票情况、选举结果,及第一次委员会委员的分工情况,报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备案,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附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两份,呈报单位栏中签署厅局党组或党委的意见),报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审批。
15、省委省级机关工委负责人对新任的机关党委(总支)专职书记进行任职前谈话,就如何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离任的机关党委(总支)专职书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四、机关党委(总支)的届中调整
16、机关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要保持相对稳定。机关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动或免去职务的,应事先征得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的同意并办理免职手续。
17、机关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出缺的,要及时进行增补。增补机关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要严格按照有关任职规定,由厅局党组(党委)提出建议人选,征得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同意后,呈报增补请示和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两份。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对增补的机关党委(总支)专职副书记派员进行考察。增补的机关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经省委省级机关工委书记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办理任职手续。
18、机关党委(总支)委员出现缺额,一般不进行增补。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增补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并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选,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选举结果报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备案。

        中共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6年4月27日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当前是第2页 共2页

来源:工委组织部供稿       责任编辑:钱峰         

文件资料下载中心 学习链接
干部在线学习中心 省委党校
 
工委简介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机关作风投诉 | 网站投稿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E-mail:gw@jsdj.gov.cn
2007年元月改版后访问{FS_统计_站点统计}
苏ICP备100312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