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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全文)
时间:2006-01-09   作者:   点击: 
 

  提高城镇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加快完善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对城市社会救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障三条保障线。1994年国家颁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将原来由企业单位负责的生育保险改变为生育保险社会统筹,截至2004年底,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生育保险的社会统筹,参保职工达4384万人,约占城镇企业职工总数的60%。1999年10月国家开始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截至2004年底,包括城镇妇女在内的2205万城镇居民领取到最低生活保障金,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发挥妇女在农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占农业劳动力60%以上的妇女是农村生产活动的主力。2003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妇女与男子平等享有农村土地承包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近年来,中国政府采取积极政策措施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加大农业投入力度,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与妇联组织合作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引导农村妇女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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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责任编辑:周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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