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首页    机关快讯    工委工作    学习型党组织 纪检    宣传    统战    体协    机关青年    工会之家
公  告  栏网上学堂信息报送投稿
专题    党建要闻    厅局党建    机关党建论坛 组织    研究    培训    普法    妇女之窗    图片视频
下载中心文体活动联系我们搜索
 
首页 >> 文件资料 >> 部门 >> 法宣办 >> 正文
关于认真开展2005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5-12-10   作者:   点击: 
 

江苏省省级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文件

苏机法宣[2005]4

 

关于认真开展2005

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部)属各企事业单位、在宁金融机构机关党委、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

今年124日,是第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纪念全民普法20周年,展示20年来法制宣传教育的显著成就,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05年“12·4”全省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省级机关将举办系列宣传活动。希望省级机关各单位结合自身优势,以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掀起积极学习和宣传法律知识的新高潮,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江苏。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江苏”这一主题,认真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省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和谐江苏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时间安排

宣传日活动从11月底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向后延伸。

四、主要内容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第1页 共1页

来源:       责任编辑:戴桂洪         

文件资料下载中心 学习链接
干部在线学习中心 省委党校
 
工委简介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机关作风投诉 | 网站投稿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E-mail:gw@jsdj.gov.cn
2007年元月改版后访问{FS_统计_站点统计}
苏ICP备10031250号